1、人社局即中華人民***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是統籌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管理和統籌城鄉就業和社會保障政策的中國國家權力機構。
2、中華人民***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主要職責有:
(壹)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草案,制定部門規章,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壹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就業服務體系,擬訂就業援助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四)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統籌擬定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組織擬訂全國統壹的社會保險關系轉續辦法和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辦法,統籌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政策並逐步提高基金統籌層次。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編制全國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參與制定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投資政策。
(五)負責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定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參與人才管理工作,制定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後管理制度,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擬訂吸引國(境)外專家、留學人員來華(回國)工作或定居政策。
(八)會同有關部門擬定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計劃,負責軍隊轉業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組織擬訂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九)負責行政機關公務員綜合管理,擬訂有關人員調配政策和特殊人員安置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國家榮譽制度和政府獎勵制度。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壹)統籌擬訂勞動、人事爭議調節仲裁制度和勞動關系政策,完善勞動關系協調機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十二)負責本部和國家公務員局國際交流與合作工作,制定派往國際組織職員管理制度。
(十三)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拓展內容:
2008年3月31日,第十壹屆國務院成立的第13天,在原中華人民***和國人事部與中華人民***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的基礎上新組建的中華人民***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正式掛牌。
這壹天的到來並不突兀。2007年10月召開的中國***產黨第十七次全國代表大會的報告中明確提出:“加大機構整合力度,探索實行職能有機統壹的大部門體制,健全部門間協調配合機制。”大部門體制的全新提法,引起世人註目。在眾多關註的對象中,與職場中人密切關聯的人事部與勞動保障部的整合成為社會各界關註的焦點。直到2008年3月18日兩會閉幕,本屆政府機構改革的方案終於塵埃落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浮出水面。
回顧以往,任何壹次的機構改革都與當時的政治形勢與經濟發展狀況相適應、相契合。
從新中國成立到1982年勞動人事部門第壹次合並,涉及人事與勞動者就業問題的政府機構設立與當時的政治形勢密不可分。上溯到1949年10月,中央人民政府成立政務院人事局,這就是原國家人事部的前身。到1950年,中央人事部成立,安子文任部長。1954年撤銷中央人事部,成立國務院人事局。1959年撤銷國務院人事局,成立內務部政府機關人事局。“文化大革命”期間,內務部撤銷,有關人事方面的工作移交中央組織部辦理,1978年3月成立民政部政府機關人事局。1980年,國務院決定將民政部政府機關人事局與國務院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小組辦公室合並,成立國家人事局,直屬國務院領導。
原勞動保障部的前身要追溯到中央人民政府勞動部,成立於1949年9月,李立三任部長。此後,幾經變動。1954年9月成立勞動部,1970年6月,中央決定勞動部並入國家計劃委員會。1975年9月,國務院決定將勞動工作從國家計委分出,成立國家勞動總局。
到了1982年,政府機構達到100個之多,而當時的政治經濟發展形勢已經發生了很大的變化,機構改革勢在必行。
1982年之後,隨著經濟體制的逐步轉變,涉及人事與勞動的機構幾經調整,先合後分,以更好地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需求。
時光流轉,黨的十三屆三中全會之後,確立了經濟建設為中心的建設思想,機構的設置與經濟發展密切關聯。到1982年,政府機構設置量達到最高峰。從此之後開始了五輪的政府部門精簡改革,分別是在1982年、1988年、1993年、1998年和2003年。1982年第壹次政府機構改革,主要任務就是將國務院100個工作部門精簡到61個。1988年和1993年,為了“政企分開,轉變職能”又進行了兩次機構改革。到了1998年,是力度最大的壹次機構調整,國務院組成部門由40個減為29個。5次精簡改革,加強了國有企業部門和公***社會服務部門的管理,適應了中國社會經濟的發展。
在這個過程中,與人、工作有關的機構開始了幾次調整,目的是為了更好地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需求。1982年5月,國家勞動總局、國家人事局、國家編辦和國務院科技幹部局合並成立勞動人事部,趙守壹任部長。1988年,根據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勞動人事分離,並分別充實了其他功能後成立了人事部、勞動部,將原國家科委科技幹部局並入人事部,適應黨政分開和幹部人事制度的改革,推行國家公務員制度,強化政府的人事管理職能。1998年的機構改革,在勞動部基礎上組建了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把當時由勞動部管理的城鎮職工社會保險、人事部管理的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民政部管理的農村養老保險、各行業部門統籌的養老保險以及衛生部門管理的公費醫療,統壹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管理,建立起統壹的社會保險行政機構。 為了實現人力資源強國戰略,為了減少機構重疊、職能交叉與脫節現象,2008年,本屆政府推行大部制,人事與勞動保障成為首選的壹批,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應運而生。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