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強化履職能力。紀律檢查委員會成員是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成員。要進壹步強化紀委委員的監督意識,樹立“擔任紀委委員不是待遇而是責任”的觀念,加強專業培訓,不斷提高專業知識和履職能力。
3.搭建表演平臺。要通過工作文件、紀檢監察信息、召開會議等方式,及時向紀委委員通報反腐敗重點工作、重大決策和壹些重大案件。,以保障議員的知情權。
4.改善系統管理。建立民主評議制度、紀委委員述職制度、績效考核制度和質詢制度,健全完善紀委委員履行職責目標責任考核制度,確定紀委委員完成年度目標責任考核的順序。
在壹定範圍內通報考核結果,表彰先進,鞭策落後,督促紀委成員主動發揮職能優勢,自覺參與黨風廉政建設。
擴展數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明確,各級監察委員會是行使國家監察職能的專門機關,依法履行監督、調查和處置職責。可見,紀委和監委的首要職責都是監督。
監管是雙重責任中的第壹步,是遵循壹貫的吸取教訓、挽救生命方針的應有之義,也是實現這壹方針的重要保證。同時,堅持紀檢監察機關的政治屬性也是必然要求。
紀委監委是黨的紀律檢查機關和反腐敗工作機關,也是政治機關。把監督放在前面,是紀檢監察機關政治屬性的重要內容,是堅持黨管幹部原則的重要體現。
堅持黨管幹部原則,不僅是管好幹部的培養、提拔、使用,更重要的是管好幹部的教育和管理,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咬耳扯袖,堅持抓早抓小,防止貽誤時機。
只有擰緊監督的“螺絲釘”,設置防止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違法的重要關口,才能有效防止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從“好同誌”變成“囚犯”。
參考資料:
雲南省檢查委員會——如何充分發揮紀委委員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