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改正的,經稅務機關提請,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其營業執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條、第六十條,《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十二條,《稅務登記管理辦法》第十條、第十壹條
2、納稅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變更登記的。
風險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條、第六十條,《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十四條,《稅務登記管理辦法》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二十條。
3、納稅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註銷稅務登記的。
風險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條、第六十條,《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十五條,《稅務登記管理辦法》第二十八條、第三十條。
4、納稅人未按照規定使用稅務登記證件或者轉借、塗改、損毀、買賣、偽造稅務登記證件的。
風險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八條、第六十條第三款,《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十八條、第二十條,《稅務登記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
5、納稅人通過提供虛假的證明資料等手段,騙取稅務登記證的。
風險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納稅人涉嫌其他違法行為的,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理。
法律依據《稅務登記管理辦法》第四十四條。
6、納稅人未按照規定向稅務機關報告全部銀行賬號的。
風險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二千元以上壹萬元以下的罰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七條、第六十條第壹款第(四)項,《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十七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