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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11370000 MB 2848646 l/2022-09782主題分類:政策性文件發文機關: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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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11370000 MB 2848646 l/2022-09782主題分類:政策性文件發文機關: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齊魯鄉村之星評選管理辦法》的通知
時間:2022-09-29閱讀次數:71分享到:
鄭路辦字[2022]第107號
各市人民政府,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省政府直屬機構,各大企業、高等院校:
《齊魯鄉村之星評選管理辦法》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妳們。請結合實際情況認真貫徹執行。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9月23日?
(這壹塊公開發布)?
齊魯鄉村之星評選管理辦法
第壹章壹般原則
第壹條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大歷次全會精神,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新時期人才工作新理念新戰略新舉措,加快實施人才強省戰略, 充分發揮農村實用人才在引領和服務農村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中的重要作用,根據《山東省“十四五”人才發展規劃》,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齊魯鄉村之星,是指在農業生產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第壹線直接從事生產、管理和服務活動,道德素質高,社會責任感強,具有較強的創新創業能力或技能,為促進當地農業現代化和農村經濟社會健康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發揮示範引領作用,得到社會廣泛認可的優秀農村實用人才。
第三條齊魯鄉村之星評選堅持黨管人才原則,面向農村、註重實績原則,德才兼備、群眾公認原則,公開、公平、競爭、擇優原則。
第四條齊魯鄉村之星每年評選壹次,每次不超過800人,扶持期為4年。
第五條齊魯鄉村之星評選管理工作由省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統壹領導,省農業農村廳設立齊魯鄉村之星評選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省評選管理辦公室),負責具體實施。
第二章遴選範圍和條件
第六條齊魯鄉村之星評選範圍為工作在農業農村壹線的優質農民、社會服務型人才和技能驅動型人才。
(1)高素質的農民。包括農業企業、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專業大戶和種植、養殖、捕撈等農業領域的社會化服務組織等從事農業生產、經營和服務的人才。
(2)社會服務型人才。包括農村基層組織負責人、從事涉農電子商務、鄉村建設、鄉村治理、鄉村旅遊、文化體育、法律服務、民間藝人等各類人才。
(3)技能驅動型人才。包括生物育種、智能農業、農業機械與裝備、生態環境保護等領域科技領軍人物和各類能工巧匠。
入選國家人才計劃、泰山人才工程、齊魯鄉村之星的人員不在申報範圍。入選齊魯人才工程其他項目且在支持期間的人員原則上不得申報。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農業龍頭企業負責人等候選人數每次不得超過候選人數的30%。
第七條齊魯鄉村之星評選條件為: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熱愛祖國,遵紀守法,積極服務“三農”,熱心公益事業,群眾認可度高,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社會公德,符合下列條件之壹:
(壹)具有專業特長,直接從事種植、養殖、捕撈、農產品加工等行業,其引領或服務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生產規模大、經濟效益好、輻射帶動能力突出。
(二)具有較強的市場經濟意識,善於捕捉市場信息,在農業企業管理和農副產品營銷方面業績突出,帶動當地產業發展,具有較大的區域影響力。
(三)具有較強的科技創新能力,獲得國家專利或者其他重要科技成果,在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先進適用技術推廣應用、高新技術產業化中做出突出貢獻,創造了較大的經濟、社會和生態效益。
(四)具有壹技之長或特殊技能,知名度高,善於吸收和運用現代科學技術充實自己,並不斷將民間技藝轉化為生產力,屬於省內同行業技術權威或行業領先的農村能工巧匠。
(五)在推進農業現代化、發展壯大農村集體經濟、帶領農民共同致富等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農村基層組織負責人,或者在發展農村公益事業和服務事業中做出突出貢獻的人員。
第三章遴選方式和程序
第八條齊魯鄉村之星評選實行自下而上、逐級推薦、專家評審、組織審定的方式。市級農業農村部門負責推薦本市候選人。不接受個人申請。
(1)部署聲明。省農業農村廳會同有關部門聯合下發了關於申報工作的通知,明確了時間安排和工作要求。
(2)組織推薦。
1.市級農業農村部門根據《通知》要求,組織各縣(市、區)推薦人選。
2.各縣(市、區)推薦人選,並上報市農業農村部門。申報前應當征求政法、發展改革、公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生態環境、衛生與應急管理、市場監管、稅務、綜治等相關主管部門的意見。推薦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1)齊魯鄉村之星申報表;
(2)事跡約1000字;
(3)申請人的獲獎情況、主要技術成果、相關證書等證明材料。
3.各市組織初步審查,產生市級推薦人選。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的,由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報省選拔管理辦公室。
(3)資格審查。省選拔管理辦公室根據選拔條件和標準,對各市推薦的候選人資格和申報材料進行審核。材料弄虛作假的,壹經發現,取消資格。
(4)審核和選擇。省評選管理辦公室組織評審,評委由涉農領域專家組成。在充分討論和無記名投票的基礎上,提出了齊魯鄉村之星推薦人選名單。
(五)考察和宣傳。省選拔管理辦公室將推薦人選名單在相關網站和申報單位進行公示,為期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後,組織實地考察。
(六)頒發證書。公示和考察無異議的,應當征求相關部門和單位的意見。經省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後,報省政府批準,由省政府辦公廳公布名單並頒發證書。
(7)信息報送。名單公布後,省評選管理辦公室將齊魯鄉村之星候選人信息報省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第九條市、縣(市、區)應當逐步建立和完善鄉村之星評選管理制度。
第四章待遇和政策支持
第十條在扶持期內,齊魯鄉村之星享受省政府每月1,000元的補貼。補貼由省農業農村廳在扶持期內每年直接支付給齊魯鄉村之星壹次。
第十壹條加強教育培訓,省農業農村廳在評選當年或次年對新評選出的齊魯農村之星實施輪訓。
第十二條加強對齊魯農村之星的項目支持和政策扶持,農業扶持保護補貼、農機購置補貼、牲畜良種補貼等惠農政策向齊魯農村之星引領的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涉農企業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傾斜。
第五章管理
第十三條加強工作評價。省評選管理辦公室負責建立齊魯鄉村之星檔案,每年年底委托各市通過召開座談會、實地調研等方式對齊魯鄉村之星工作進行年度考評,考評結果作為發放補助的重要依據。
第十四條實行動態管理。在扶持期內,齊魯鄉村之星有違法違規行為,或有重大生產安全事故、偷稅漏稅、環保責任,或因個人過失給國家、集體、群眾和社會造成重大損失和嚴重後果,或因其他原因不適宜繼續擔任齊魯鄉村之星的,由相關市農業農村部門核實並報省評選管理辦公室。經省評選管理辦公室審核,認為不宜繼續作為齊魯村之星的,取消其資格,停止相應待遇,並將有關情況報省政府,同時報省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第十五條加強指導服務。各市建立黨員領導幹部聯系齊魯鄉村之星制度,及時協調幫助解決生產生活中的實際困難,引導其做大做強產業。
第十六條加強輿論宣傳。積極依靠各級新聞媒體,廣泛宣傳齊魯鄉村之星的先進事跡,為農村實用人才發展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和社會氛圍。
第六章附則
第十七條本辦法自2022年6月1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6月1日。《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齊魯鄉村之星評選管理辦法的通知》(魯政辦字[2015]135號)、《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修改齊魯鄉村之星評選管理辦法的通知》(魯政辦字[2018]248號)同時廢止。
抄送:省委各部門、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省政協辦公廳、省監委、省法院、省檢察院。各民主黨派省級委員會和省級工商聯。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2022年9月26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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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解讀|《齊魯鄉村之星評選管理辦法》
主辦單位:山東省農業農村廳;主辦單位:山東省農業技術推廣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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