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稅收風險管理理念得到認同。在各級國稅機關大力倡導和宣傳發動下,已對風險管理理論及其對征管工作的指導意義有了壹定的理解,在征管實踐中已開始主動應用風險管理理論,並將風險管理制度和流程的探索列入重點工作付諸實施,稅收風險管理理念已得到各級國稅機關初步認同。
2.稅收風險管理的工作模式和流程基本確立。市級和區級稅源風險管理組織體系組成風控中心,兩級國稅機關內部各部門之間建立職責明確、協作配合的橫向聯動機制,按照“稅源統壹監控、任務統壹發布、應對統壹規範、結果統壹反饋、績效統壹考評”的要求開展工作,明確崗位職責,理順工作程序,防範執法風險,落實管理責任。風險應對任務的質量控制、評價反饋及跟蹤問效工作由市級稅源風險分析監控中心統籌協調,各成員單位負責風險應對任務執行情況的監控管理及抽查工作。各基層區局風控中心、業務部門和納稅評估科負責本單位風險應對工作的質量管理工作。
3.稅收風險管理的信息化支撐有力。開展第三方涉稅信息采集和應用工作,搭建稅信息***享平臺,加強信息采集過程中與外界的聯絡和對接,對風險管理各成員單位所提的業務需求進行抽取、比對、篩選、展示和維護等技術支持工作。
4.征管資源配置收效良好。根據風險等級程度和復雜程度的不同,相應調整資源配置。通過建設風險預警、納稅服務、納稅評估、大企業管理等團隊,充分發揮團隊比較優勢,形成團隊合力,將最優的征管資源配置到最高等級、高發和高難度的風險應對崗位上,壹定程度上提高了市、區級稅務機關識別和應對風險的能力,實現了提升管理質效目標。
(二)稅收風險管理實踐中存在的問題
1.
治稅理念的偏差仍然制約著稅收風險管理深化。在稅收管理中,基於全面防堵騙逃稅收的治稅理念,不論有無實際稅收風險壹概視為存在風險,不論風險等級大小,均實施無差別的征收管理,導致征納雙方缺乏互信,征管力量偏重於風險全面預防,未集中力量管理存有風險的納稅人,不僅未能有效促進納稅遵從和應對風險,反而造成征納成本大增、征收效率偏低。
2.
風險管理職能過於分散,專業的組織機構尚未完全建立。壹方面,由於我國現行稅收管理體制是建立在專業化管理模式上的分權管理體制,如增值稅日常管理由貨勞稅部門管理,企業所得稅由所得稅部門管理,這種分權設置有其專業化管理的優勢,但是在以稅收風險管理為導向的管理體制中卻是壹種組織上的障礙。
3.
基礎數據的準確性和完整性有所欠缺,影響風險識別的準確度。壹是受制於交易信息申報、報送義務和舉證責任等立法現狀,當前各級稅務機關能采集到的涉稅信息範圍狹窄、渠道少且不準確,壹些對風險分析至關重要的物流、現金流信息數據無法取得。二是風險信息管理系統的開發水平和整合水平不高,使各種信息分散在各層、各個系統中,各系統間又缺乏有效整合。三是目前風險案例和模型數量不足、質量不高,影響了風險特征指標系統的歸納和提煉,缺乏實踐驗證的風險指標特征體系的指向性不強,無法有針對地抓住重點開展風險的應對。
4.稅源分類管理的標準體系尚需健全,風險控制的方式還需完善。稅源實際和管理現狀,實施以分規模、分行業、分稅種或分管理事項為重點的分類管理,在具體操作環節還需要建立健全統壹的分級分類管理標準。
完善稅收風險管理的對策:
(壹)建立健全提高納稅人遵從度的引導機制
1.
實施差別化管理,提高納稅人稅法遵從度。風險應對的主要任務是納稅人根據不同的風險級別和風險形成的情形,有效整合稅收管理資源,協調各管理層級、管理部門,采取相應的應對策略和應對預案,以實現對稅收風險的有效防範、控制和化解。
2.
完善納稅服務機制,強化服務與管理相結合。壹是構建多途徑的稅收政策輔導咨詢機制。做細做深個性化輔導咨詢,有效解決大企業無知型不遵從問題。二是構建涉稅風險預警提醒機制。把對企業內控情況的評價作為日常服務的重要內容,分析、研判企業在各方面的不遵從風險,及時向企業管理機構反饋,幫助企業化解稅收風險。三是構建納稅人權益保障機制。認真落實政務公開和辦稅公開制度,
自覺接受納稅人和社會監督,保障納稅人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不斷調整和改進納稅服務重點和形式,營造公平、公正、和諧的稅收環境,促進合作性稅收遵從。
3.加大對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提高不誠信納稅成本。嚴格稅收執法是引導納稅人納稅遵從的有效保障,也是打擊納稅人不依法納稅最有力的武器,增強稅法的剛性是提高全民納稅遵從意識的重要途徑。
(二)完善和健全稅收風險管理流程
1.
完善稅務部門風險管理組織構架。風險管理組織是風險管理單位為實現風險管理目標而設立的內部管理層次和管理機構,主要包括風險管理組織的結構、組織活動和相關規章制度,明確風險管理組織的職責和組織機構以及風險管理組織同其他部門的關系,可以科學、有序的進行風險管理活動。
2.
深入推進信息管稅,提高用於風險識別的基礎數據的準確性和完整性。大力推進稅源科學化、專業化、精細化管理,離不開全面、真實、準確的稅收基礎信息。壹是制定科學合理的數據標準規範數據采集,嚴把數據入口關。二是完善征管數據審核審計系統,加強對已采集數據邏輯關系的審核。三是拓展外部第三方信息的采集利用,通過對內外信息數據的分析,及時掌握稅源管理狀況,找準稅源管理的風險點和風險源,有針對性的采取措施。四是探索建立跨地區信息情報采集、交換管理機制,提升跨地區稅源信息交換、查詢功能,形成稅源控管的信息化優勢。
3.
建立和完善行業稅收風險評價模型,健全風險識別分析運作機制。風險評價既是稅收風險管理中的關鍵步驟,同時也是稅收分析管理的難點所在。在實際工作中,要根據當地稅源結構的特點,通過成立風險管理專家組,對每個行業指標進行分析,逐步建立全省統壹的行業參考指標體系,用於指導各地采集所需數據以及對行業指標的合理應用,逐步建立分行業風險評價模型庫,並通過成功應用模型進行交流和分析,逐步完善和豐富行業評價模型。
4.
持續改進風險管理體系,健全風險管理監控評估機制。在應用風險管理的過程中,建立和健全風險管理監控評估機制,要著眼於提高風險管理績效和水平,科學設定風險管理監控考核指標體系,建立起直接影響、間接影響、後續影響等多層次的風險管理監控評價圈,從風險識別準確性、風險控制有效性、稅法遵從提高度和征管成本效益等方面對稅收風險管理質量和效率做出評判。
(三)加強稅收執法監督,有效防控執法風險
隨著整個社會法制建設不斷完善,納稅人法制觀念不斷增強,對於稅務機關執法手段、征管方式等要求越來越高,如果執法方式簡單,容易誘使征納雙方矛盾激化,也會相應使執法人員執法風險加大。規避稅收執法風險,有效提高稅收征管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對當前的稅收工作具有重要的促進作用。
在實施強化稅收分析、風險管理控制的過程中,對稅收征管工作全過程進行有效監督是風險管理機制正常運行的有效保障。壹是要堅持全面落實稅收行政執法責任制度,以崗位設定為基礎,依崗定責,明確具體崗位的執法內容與執法程序,減少不作為、慢作為或任意作為等行為。二是要切實發揮稅收執法檢查的功效與作用,通過日常、專項和年度執法檢查,查擺問題,糾正錯誤,落實責任,並加強整改工作的跟蹤問效管理。三是要健全完善評議考核與執法責任追究制度,采用計算機考核與人工考核相結合的方式,評價稅收執法質量,增強評議考核的科學性和客觀性。四是要進壹步加強對稅收執法權和行政管理權的監督,同時要積極拓寬監督渠道,完善群眾舉報制度,全面推行政務信息公開,重視人大、政協、司法等部門監督以及新聞輿論監督,對新聞媒體反映的問題要認真調查核實,並依法及時處理。全方位地實行綜合治稅,建立協稅護稅體系,***同維護稅收秩序,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