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內部控制制度的含義
內部控制制度是指單位為貫徹執行所制定的各項管理政策,增進會計數據的真實性,保護資產,提高教學服務效益,促進單位良好地運轉,而在單位內部所采取的組織規則和壹系列的調節方法及措施,是管理與控制財務的壹項非常重要的基礎工作。目標定位在能取得較好的經濟效果和效率、保證財務報告的可靠性及遵循在適當的法規上。其職能不僅包括管理層用來授權與指揮辦公、教學、服務等活動的各種方式、方法,也包括核算、審核、分析各種信息資料及報告的程序與步驟,還包括為單位的經濟活動進行綜合計劃、控制和評價而制定或設置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建立和完善內部控制制度的原則
(壹)合法合規性原則。內部控制制度應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確保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單位的內部規章制度能在本單位有效施行。
(二)全面性原則。內部控制制度應涵蓋單位內部各個部門及各個崗位的每項經濟業務、並針對業務處理過程中的關鍵控制點,將內部控制落實到決策、執行、監督、反饋等各個環節。
(三)崗位責任制原則。內部控制制度應保證單位內部機構、崗位及其職責權限的合理設置和分工,堅持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確保不同科室和崗位之間權責分明、相互制約、相互監督。
(四)適時性原則。內部控制制度是壹個動態的過程,它隨內外環境的變化而變化,制度不是僵死的教條,與業務相關的法律法規已修訂,單位的工作範圍發生變化等情況,都會引起制度的改變,單位應根據這些變化,與時俱進地對制度進行修訂和完善,使之更好地發揮監督和控制作用。
三、建立和完善內部控制制度的措施
新《會計法》明確規定各事業單位應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財政部頒布的《內部會計控制規範——基本規範》也針對會計控制的目標、原則、監督、檢查作出明確的規定,內控這壹管理手段正逐漸成為單位管理的核心與重點工作。 (壹)完善單位的控制環境。
控制環境是指對建立、加強或削弱特定政策、程序及其效率產生影響的各種因素。任何單位的內部都存在於壹定的控制環境中,它是壹種氛圍,塑造學校文化,影響會計的意識控制和實施控制的自覺性。它是實行內部控制的基礎和前提,是內部控制體系框架的壹個重要因素。
1.完善單位的治理結構。內控環境的重要內容之壹就是事業單位的法人治理結構,管理層通過實施內控,使內控制度成為“單位之法”,它對每個成員都有效,都必須無條件遵循,任何人都不得遊離於它之外,淩駕於它之上,從而實現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否則,會出現漏洞。例如,2005年某省的審計機關在1-9月份***完成審計項目71個,查處各類違規行為資金7.97億元,其中收繳財政資金6131萬元,促進擠占挪用資金歸還原資金渠道7.28億元,減少財政撥款和補貼885億元。可見,事業單位如果沒有內部控制制度,或執行不好,就給國家和單位造成不可挽回的經濟損失,說明內控制度的建設,更需要完善的治理結構。 2.提高管理者及職工的素質。管理者的素質在單位的管理中起著絕對的作用,素質不同,對單位發展所產生的影響也完全不同,直接影響到單位的業績,進而影響到內部控制的效率和效果。管理者的素質不僅指知識和技能,還包括操守、道德觀、價值觀、世界觀等多個方面,更主要的是著眼於全體員工,確立以人為本的管理思想,建立良好的環境氛圍,激發職工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通過競爭和激勵機制、績效評價體系、社會保障體系等科學的人力資源管理手段,為內部控制培育良好的環境基礎。 (二)設立良好的控制活動
單位必須制定控制的政策和程序,並予以執行,以幫助管理層為達到其控制目標的實現,用以辨認處理風險所必須采取的行動能有效落實。控制活動存在整個單位的各個職能部門,包括核準、授權、驗證、調節、復核績效、保障資產安全等多種程序。
(三)進行信息流動與溝通
事業單位應設立壹個良好的信息與溝通系統,包括財務信息系統和管理信息系統。財務信息系統以會計為主,提供有關財務方面的信息,而管理系統還提供非財務的信息。可確保組織中每個人均清楚地知道其所承擔的特定職務,每位職工了解內部控制制度的有關方面,這些方面如何生效以及在控制制度中所扮演的角色、所擔負的責任以及所負責的活動怎樣與他人的工作發生關聯等,職工需知道單位期望他們做出那種行為、那種行為被接受、那種行為不被接受,職工還需知道在其執行職責時,壹旦有非預期的事項發生,除了要註意該事項本身之外,尚應註意導致該事項發生的原因。 (四)加強事業單位的監督
單位的內部控制是壹個過程,這個過程是通過納入管理過程的大量制度及活動實施的。因此,要確保內部控制制度被切實地執行且執行的效果良好,內部控制能夠隨時適應新情況等,內部控制就必須被監督。監督是壹種隨著時間的推移而評估制度執行質量的過程,分為內部監督和外部監督。
1.內部審計和控制自我評估。內部審計幫助組織進行“軟控制”環境的營造,成為內部過程的設計顧問,使成員能自覺地把辦事準確和職業道德放在首位,形成監督內部控制其它環節的主要力量。而控制自我評估指的是各單位不定期或定期地對自己的內控系統進行評估,基本特征是關註經濟活動的過程和控制的成效,由管理部門和職工***同進行,用結構化的方法開展評估活動。
2.促進和完善對單位內部控制體系的外部監督。這需要立法、執法、審計、監管諸方面對單位內控進行獨立、客觀、公正的研究,或制定準則,或指出指南,或提供框架和參考依據。
綜上所述,事業單位以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為主的內部控制制度需要利用機制、系統的觀點來對其進行探討、研究和實踐。因此,如何設計出壹套符合事業單位實際,科學、有效的內部控制制度,對事業單位的管理發展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