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提高工作執行力必須要有壹個求真務實的領導班子
領導班子是隊伍的核心,班子成員的素質決定著班子的行政、執政能力。班子成員能夠做到事必親躬,件件放在心上,抓在手上,事前安排、事中跟蹤,事後督查,工作落實問題就有了組織保障。如果班子成員作風飄浮、虎頭蛇尾,追名逐利,對所分管工作不聞不問,對上級文件學習不抓緊不傳達不及時,那麽整個工作局面就是壹盤散沙,毫無凝聚力和戰鬥力,導致的結果只能是問題百出,工作落實也就成為壹句空話。
因此,抓好工作落實,必須重點加強領導班子建設。在工作上要真抓實幹,做實踐的榜樣,真抓實幹,貴在“真”,重在“實”關鍵在“幹”,這種示範作用要比大會講話、小會訓話強幾百倍、幾千倍。在學習上要自體力行,做學習的模範,班子成員要通過學習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覺悟,增強責任感,敏銳力,通過學習來提高自己的政治業務水平,使自身具有過硬的本領,這樣才能領導好下屬,指揮好工作。對於我局來說,非常註重加強班子隊伍建設,在班子當中實行民主集中制,開好民主生活會,壹些重大問題大家壹起討論,集體決策,不搞“壹言堂”,有效地避免了在抓好各項工作中出現的偏差和失誤。比如:在廉政建設方面,我們領導幹部相互監督,帶頭做好廉政示範,由於稅收工作的特殊性,導致了廉政問題的敏感性,領導幹部就成了廉政建設的焦點。領導幹部的廉潔自律對普通稅務幹部有極具影響力,領導幹部兩袖清風、壹塵不染,普通幹部就願意紮紮實實、愛崗敬業,就能夠把精力用在工作上,反之,如果領導幹部貪得無厭、吃拿卡要,不僅自己精力分散不抓工作,還極大地影響壹般幹部的工作積極性,產生消極因素、逆反心理,在主觀上放棄對工作的認真負責。那麽,抓好工作落實也就無從談起。
二、提高工作執行力必須要提高隊伍的戰鬥力
提高幹部隊伍的素質是提高地稅工作執行力的決定因素。我們常聽到有的人在總結工作時說:“我不是不想把工作搞好,實在是力不從心”,“我不是沒有想到解決問題的方法,問題是當時總覺得有力使不上”。“我的辦法和我能使的力氣都使完了,可就是問題解決不了”。上述這些,在壹定程度上反映了目前存在於稅務幹部身上的執行力不強的狀況。目前從總體上看,我們各級地稅部門及廣大地稅幹部都能認真貫徹區局、市局和市委政府的決策部署,真抓實幹,積極主動和創造性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但也有壹些部門及工作人員,對上級的戰略決策及工作部署執行不力,存在不執行、慢執行或亂執行現象。不執行主要表現在:或強調客觀原因,從政策、制度的邊緣尋找模糊的理由不堅決執行;或推諉扯皮,推卸應當承擔的責任;或頂著不力,各行其是,我行我素。慢執行就是執行不到位,或搞形式主義,只做表面文章,以會議落實會議,以文件落實文件,應付了事;或斷章取義,各取所需,部門利益至上,貪小利而損大局,對本單位有利的就執行,沒利的就不執行;或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陽奉陰違。亂執行,就是不依法行政、不依規辦事,或業務不熟、能力不強,造成在執行過程中走樣;或只認私交關系,不認制度和規定,有關系的不該辦的也辦,沒關系的該辦的也不辦。上述執行不力的種種表現,都會極大地妨礙地稅部門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直接影響地方經濟和社會發展。
我們知道,執行是人在執行,所以,要想提高地稅工作的執行力,必須首先提高地稅幹部的素質和能力。盡管執行力包括諸多方面,但就地稅幹部而言,最主要的是把握“壹個前提”和提高“四種能力”:“壹個前提”是每個地稅幹部的責任心,因為責任心是做好工作的第壹要素,它比任何能力都重要。只要有責任心,80%以上的工作都能得到很好的解決。地稅幹部的壹言壹行都代表著地稅的形象,必須具備愛崗敬業、無私奉獻的責任意識,幹任何事情都“沒有任何借口”。“四種能力”則包括:壹是依法行政能力。地稅幹部要以《行政許可法》實施為契機,在平常的工作中正確運用《稅收征管法》以及各項稅收法律法規,增強法制觀念和規則意識,按照法定的職責權限和程序履行職責、執行公務,做到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受追究。二是崗位操作能力。過硬的崗位技能是執行的基礎。執行中存在的許多問題,往往與自身能力不足有關。地稅幹部必須加強稅收業務、財務管理、信息化應用、公文寫作等許多相關知識的學習,苦練崗位技能,克服“本領恐慌”,力爭成為本崗位、本行業的行家裏手。三是持續創新能力。創新就是創造性地執行,許多政策措施不能完全落實,許多工作不能取得預期效果,在很大程度上是缺乏創新性地執行。當然,創新不是蠻幹,必須尊重客觀規律,把握法律和政策界限,實事求是地進行創新。四是團結協作能力。地稅幹部要樹立大局觀念,加強彼此之間的溝通,相互信任,相互支持,多講配合,真誠合作,***同推動地稅工作的開展。
三、提高工作執行力必須要提高制度的保障力
搞好制度建設是做好壹切工作的重要保證。壹些部門缺乏執行力的根源正是在於制度。制度落實不嚴,往往讓幹部無所適從;或是制度本身不合理,缺少針對性和可行性,或過於煩瑣不利於執行,最終的結果是決策得不到有效的執行。結合實際,要提高地稅工作的執行力,就必須建立壹套科學、 完善的管理制度,用制度規範執行力的標準,統壹地稅幹部的行為。
第壹,要建立完善的教育培訓機制。通過不斷完善學習培訓制度,加強對學習培訓情況的考核,增強地稅幹部學習的動力,積極為地稅幹部提供培訓、考察和基層鍛煉的機會,加強對年輕同誌的“傳、幫、帶”,盡快提高每個幹部的素質和能力。第二,要建立有效的競爭激勵機制。人的工作狀態決定了執行的工作狀態和執行結果的好壞,而人是很在乎自己利益的,也是很情緒化的,沒有壹個合理的激勵方案和激勵方法,就不可能激發大家積極的工作狀態,並在長期執行過程中將這種良好的工作狀態維持下去。第三,要建立起科學的監督約束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