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近取票是指納稅人到電子稅務局申領發票,到全市開辦的就近辦稅服務廳取票。
適用於網上申請後在全市開辦的就近辦稅服務廳自助取票的納稅人。
如果企業辦公地點離主管稅務機關較遠,可以優先考慮就近取票!
商業場所
01
申請人必須已被歸類為“網上辦理+就近取票”;
02
先決條件:
(1)納稅人狀態正常;
(二)未被停止提供發票;
(3)納稅人持有效票種進行審批;
(4)納稅人具有相應票種的可用量;
(5)壹窗比對顯示無異常記錄或異常已處理;
(六)納稅人信用等級為A級和B級,且開業三年以上;
(七)納稅人無欠稅、稅收違法等不良記錄;
(8)具體企業名單由主管稅務機關定期維護。
03
允許申領的票證種類仍在使用,具體如下: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含卷制票證)和通用機打發票。
操作程序
電子稅務局-我要辦稅-發票使用-發票領取-發票領取(紙質發票)
選擇“就近取票”按鈕,然後點擊“下壹步”。
填寫表格
壹個
註:標有*的項目為必填項。
1.輸入要申請的發票,根據頁面信息填寫正確的已申請份數(本數)。增值稅普通發票的申請單位為卷,每卷為100份。
2.選擇收票員。如持票人信息不全或有誤,請到發票類型核定並進行更改,在“采集納稅人實名信息”模塊對納稅人進行實名認證。
3.選擇要預約的分支機構名稱,根據選擇的分支機構名稱顯示分支機構可以預約的大廳名稱。(註:如果就近取票,將不顯示您所屬的分公司名稱。)
4.選擇要預訂的大廳名稱,根據所選的大廳名稱,將顯示該大廳的詳細信息和可用日期。
5.選擇預約日期,並根據所選日期顯示該日期的可用時間段。
6.填寫完表格後,點擊【提交】按鈕,提交本次填寫的內容。
預覽提交
二
納稅人可以預覽填寫的內容,核實後點擊【提交】按鈕。
插入CA證書,輸入正確的CA密碼,然後單擊[驗證]按鈕繼續操作。
打印預訂和提單
三
申請成功後,點擊【下載預約信息】按鈕,下載預約信息。
請保存二維碼或序列號,在約定時間到辦稅服務廳取號機取號。預訂單也可以在菜單“交互中心-我的預訂”中查看和打印,如下圖所示:
點擊【下載提單信息】按鈕,下載提單。
特殊情況:如需取消本次取票申請,可點擊“取消申請”按鈕。
取消後,預訂單也同步取消。
也可以進入菜單“我要預約-大堂預約-我的預約”,點擊“取消預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