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深入推進“三轉”要求,強化執紀監督基本職能。“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履行好監督職責,必須要有壹支素質過硬、能力突出、作風優良、敢於監督、善於監督的紀檢監察幹部隊伍。
第壹,強化主責轉職能。要全面清理調整議事協調機構,不該牽頭和參與的堅決不牽頭參與,該退出的堅決退出,該取消的壹律取消,把主要精力和工作重心放到監督執紀問責上來,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錯位。
第二,開拓創新轉方式。創新思路,優化流程,將科技手段運用於監督工作之中,更加高效地履行好紀檢監察工作職責。堅持問題導向,努力做到有疑點就有監督,有問題就有追責。堅持開門反腐,積極拓寬信訪投訴渠道,深化紀委“開放日”、“開門問計”等工作,提高紀檢工作的透明度和群眾參與度,充分發揮社會監督力量的作用。
第三,提升形象轉作風。紀檢幹部要保持守土有責、守土盡責的緊迫感,做到忠誠、幹凈、擔當,在大是大非面前敢於亮劍,在不正之風和腐敗現象面前敢於堅決鬥爭。同時,要強化隊伍內部日常監督管理,嚴防紀檢幹部以公權辦私事、徇私情、謀私利,堅決查處紀檢幹部違紀違規問題,嚴防“燈下黑”。
三是自覺運用“四種形態”,落實執紀監督紀律要求
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是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的具體部署,是管黨治黨的重大創新,基層紀檢監察機關要切實增強四種意識,自覺把“四種形態”貫徹到監督執紀問責各項工作中去,真正把紀律挺在前面。通過綜合運用批評教育、談話函詢、誡勉談話、組織處理、紀律處分等多種處理手段,把嚴明紀律貫穿在日常監督中。發現線索及時追蹤,有了反映及時提醒,防止小問題變成大問題,有效預防挽救幹部;對於輕微違紀的黨員領導幹部,按照寬嚴相濟的原則,采取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處理的方式,防止黨員領導幹部跌入違法犯罪的深淵;對於嚴重違紀但不足以淪為“階下囚”的黨員領導幹部,必須出重拳、下猛藥,采取黨紀政紀重處分、作出重大職務調整等方式;對於那些不斷提醒挽救不奏效,最終走向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的黨員領導幹部,必須以零容忍態度執行黨紀、絕不手軟。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組織紀律,“四風”問題突出,發生頂風違紀問題,出現區域性、系統性腐敗案件的地方、部門和單位,既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又嚴肅追究領導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