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減免稅條件的納稅人應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書面申請,領取並填寫《減免稅審批表》並附報與減免稅相關的資料。
稅務機關接到上級批準的減免文件後2日內將《減免稅批準通知書》送達納稅人。
附:企業減免稅所需資料:
福利企業減免稅應提供的資料:
1、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5份;
2、稅務登記副本復印件5份;
3、減免稅申請書(打字)5份;
4、社會福利企業證書復印件5份;
5、殘疾人員的殘疾證復印件5份;
6、福利企業基本情況表復印件5份;
7、殘疾職工名冊復印件5份;
8、殘疾職工工種安排表5份;
9、職工工資表復印件5份;
10、驗資報告復印件5份;
11、社會福利企業殘疾職工審批表5份;
12、利稅分配表5份;
13、企業會計報表(申請減免稅前最後壹個月的)復印件5份;
14、減免稅申請表5份。
西部開發減免稅應提供的資料:
1、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2、稅務登記副本復印件;
3、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復印件;
4、企業減免稅申請報告(打字);
5、企業會計報表(申請減免稅前最後壹個月的);
6、國家鼓勵類產品(項目)的證明材料;
7、減免稅申請表。
註:以上減免稅金額50萬元以下(含50萬元)的,需提供以上資料各4份;減免稅金50萬元以上的,需提供以上資料各5份。
新辦服務型企業(享受下崗再就業優惠政策)應提供的資料:
1、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3份;
2、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3份;
3、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優惠證》和身份證復印件3份;
4、《新辦服務型企業吸納下崗失業人員認定證明》復印件3份;
5、資產負債表3份;
6、企業工資支付憑證(工資表)3份;
7、減免稅申請報告(打字)3份;
8、減免稅申請表3份。
新辦商貿企業應提供的資料:
1、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3份;
2、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3份;
3、《新辦商貿企業吸納下崗失業人員認定證明》復印件3份;
4、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優惠證》和身份證復印件3份;
5、資產負債表3份;
6、企業工資支付憑證(工資表)3份;
7、減免稅申請報告(打字)3份;
8、減免稅申請表3份。
現有服務型企業應提供的資料:
1、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3份;
2、稅務登記副本復印件3份;
3、《現有服務型企業吸納下崗失業人員認定證明》3份;
4、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優惠證》和身份證復印件3份;
5、企業財務報表3份;
6、企業工資支付憑證3份;
7、減免稅申請報告(打字)3份;
8、減免稅申請表3份。
現有商貿企業應提供的資料:
1、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3份;
2、稅務登記副本復印件3份;
3、《現有商貿企業吸納下崗失業人員認定證明》3份;
4、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優惠證》和身份證復印件3份;
5、企業財務報表3份;
6、企業工資支付憑證3份;
7、減免稅申請報告3份;
8、減免稅申請表3份。
國有大中型企業通過主輔分離和輔業改制分流安置本企業富余人員興辦的經濟實體減免稅應提供的資料:
1、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3份;
2、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3份;
3、由財政部門出具的《“三類資產”認定證明》3份;
4、由經貿部門出具的主輔分離或輔業改制的證明3份;
5、由經貿部門出具的《產權結構證明》(或《產權變更證明》)3份;
對中央企業興辦的經濟實體,上述3、4、5項是指由國家經貿委、財政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聯合出具的批復意見和集團公司(總公司)出具的認定證明。
6、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經濟實體安置富余人員認定證明》3份;
7、經濟實體職工花名冊3份;
8、原企業與安置的富余人員勞動關系的變更協議及經濟實體與富余人員簽訂的新的勞動合同(副本)復印件3份;
9、經濟實體工資支付憑證(工資表)3份;
10、經濟實體為所安置的富余人員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記錄3份。
(二)個體工商戶如何申請減免稅
納稅人向稅務機關提出減免稅書面申請及有關資料,領取並填寫《減免稅申請審批表》。
稅務機關審核納稅人填報的表格是否符合要求,送驗的文件、證件等有關資料是否齊全,然後由稅收管理員實地調查並簽署意見,對符合減免稅標準的業戶統壹上報。
對經上級批準符合減免稅條件的業戶,地稅機關在接到文件後2日內送達納稅人。
個體減免稅附帶資料:
殘疾人減免:
1、納稅人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的書面申請報告復印件5份;
2、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2份;
3、地稅稅務登記副本復印件2份;
4、身份證復印件2份;
5、殘疾證或革命傷殘軍人復印件2份;
6、減免稅表格2份;
7、稅務機關需要的其他資料。
下崗再就業減免:
1、地稅稅務登記副本復印件1份;
2、再就業優惠證復印件1份;
3、減免稅表格1份;
4、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1份;
5、身份證復印件1份;
6、稅務機關需要的其他資料。
軍官家屬減免:
1、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2份;
2、稅務登記副本復印件2份;
3、身份證復印件2份;
4、軍官證復印件2份;
5、結婚證復印件2份;
6、市雙擁辦證明;
7、部隊政治部(師級)證明;
8、減免稅表格兩份;
9、稅務機關需要的其他資料。
勞教釋放人員減免:
1、《刑釋解教人員就業減免稅費申請表》;
2、工商營業執照及復印件;
3、稅務登記證副本及復印件;
4、《釋放證明書》或《解除勞動教養證明書》原件及復印件;
5、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6、主管稅務機關要求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