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稅發票特征:
壹、發票分類代碼和發票號碼。發票分類代碼為12位阿拉伯數字。從左至右排列:第1位數字2為地方稅務局代碼;第2、3、4、5位為區域代碼(見附表1);第6、7位為發票印制年份代碼(例如2004年印制的發票以04表示);第8位為統壹的行業代碼,其中:1交通運輸業、2建築業、3金融保險業、4郵電通信業、5文化體育業、6娛樂業、7服務業、8轉讓無形資產、9銷售不動產、0表示其他;第9、10位為細化的發票種類代碼(見附表2);第12位為批次代碼。發票號碼為8位阿拉伯數字。
二、發票分類代碼和發票號碼印制位置和規格。發票分類代碼和發票號碼統壹印制在發票右上角:第壹排發票分類代碼,第二排發票號碼。發票號碼采用哥特字體印刷。手工票、定額票、電腦票(平推打印)號碼的字體規格為:字高3.34mm,字寬1.86mm,字筆道0.34mm,字間距0.99mm,號碼總長21.81mm。分類代碼印制規格與發票號碼壹致;分類代碼的印色與各聯次發票印色相同。
三、發票用紙。手工發票除《新疆定額發票》和《新疆服務業定額專用發票》采用普通發票防偽水印紙外,其余手工發票用紙如下:三聯發票第壹聯為綠色幹式復寫紙,第二聯為綠色幹式復寫水印紙(對光可見菱形圖案內嵌簡易稅徽,正中位置有“SW”字樣),第三聯為38克白色打字紙;四聯發票中的第壹、二、四聯與三聯發票用紙相同,第三聯為藍色幹式復寫紙。機用《新疆保險業專用發票》和《保險中介服務統壹發票》的第壹、二聯為綠色幹式復寫紙,第三聯為藍色幹式復寫紙,第四聯為38克白色打字紙;其余機用發票用防偽彩纖無碳復寫紙印制,該紙用肉眼能看到紙張內的各種彩色纖維,在熒光燈下有纖維狀熒光顯現。除機用《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統壹發票》、《全國聯運行業貨運統壹發票》外、其余機用發票聯位置由中聯改為上聯,聯次、印色等內容不變。
發票防偽:手工發票“存根聯”發票金額大寫區背面塗有方塊狀無色熒光防偽油墨,發票填開後復印到發票聯金額大寫區內,發票聯大寫金額字體為綠色,在紫光燈下字體的顏色呈桔紅色;發票聯采用防偽水印紙並以無色熒光防偽油墨加印XD底紋,在紫光燈下XD底紋的字體顏色呈桔紅色;發票聯上的發票監制章和發票號碼使用大紅色熒光防偽油墨印制。機用發票監制章的用墨與手工發票相同;《新疆服務業定額專用發票》的發票號碼采用數碼噴碼技術印制,同時使用底紋、團花、微縮等防偽技術,並定期變換防偽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