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關於延長宣言的概念和理由
1.延遲申報的概念。所謂延期申報,是指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不能在有關稅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根據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期限內向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
2.延遲提交的原因。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延遲申報的具體原因有很多,可分為主觀原因和客觀原因。所謂主觀原因,是指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由於自身思想原因,如疏忽大意等,未能按時進行納稅申報或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報表;所謂客觀原因,是指因不可抗力等納稅人或扣繳義務人主觀情況以外的客觀情況,不能按時申報或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報表。
對於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來說,由於原因不同,在稅務處理上有本質的區別。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因主觀原因未按期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的,稅務機關應當本著嚴肅國家稅法、履行職責的原則,依法給予相應處罰:責令限期改正,可以並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處以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因客觀原因不能按時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需要延期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的,稅務機關應當本著維護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正常生產經營秩序,保護其合法權益的原則,允許其延期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
(二)延期申報的條件
1.聲明延期條件的概念。所謂延期申報條件,是指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在有關稅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根據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期限內,可以延期向稅務機關申報納稅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的情形。
2.延期申報的具體條件。《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七條第壹款規定,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未按期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的,經稅務機關批準,可以延期申報。根據該條例,延期申報的條件是:
首先,申報不能如期進行。所謂“不能”,是指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由於客觀原因,無法辦理。“不能”是指除納稅人或扣繳義務人主觀原因以外的客觀情況不能,不是主觀原因。如果客觀上能處理但主觀上不能,就不屬於“不能”。同時,對不能按期辦理的時間也有壹定的要求,即在規定的辦理期限屆滿之前,如果規定的辦理期限已過,則不是“不能”按期辦理,而是“不能”按期辦理。根據我國現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延期申報的慣例,允許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延期申報的原因主要是不可抗力和財務會計處理中的特殊情況。但不可抗力情況消除後,應立即向稅務機關報告,稅務機關應查明事實,予以批準。不可抗力是指風、火、水、地震等不可避免且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
第二,必須經過稅務機關批準。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不能按期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的,是否需要延期申報,不由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決定。而是必須在備案期限內向稅務機關提出申請,稅務機關審批後可以延期備案。對此,《稅收征管法實施細則》第二十八條也有明確規定,即:“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在規定期限內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有困難,需要延期的,應當在規定期限內向稅務機關提出書面延期申請,經稅務機關批準,在批準的期限內辦理。但是,應當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後立即向稅務機關申報。稅務機關應當查明事實,予以批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4月28日發布的《個人所得稅自行申報納稅暫行辦法》第七條也規定:“納稅人確有困難,不能按期辦理納稅申報的,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可以延期申報。”
第三,在批準的延長期內申請申報。延期申報並不意味著申報期限的無限延長,但在稅務機關批準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延期申報時,必須在稅務機關批準的期限內進行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根據我國現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延期申報的慣例,允許延期申報的期限壹般由當地主管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的難易程度核定,通常不超過3個月。
(3)延期申報必須提前繳納稅款。
《稅收征管法》第二十七條第二款規定“前款規定的申請、報送經批準延期的,應當按照上期實際繳納的稅款或者稅務機關核定的納稅期間的稅額預繳稅款,並在批準的延期內進行匯算清繳。”
這是延期申報的附加條件,即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在稅務機關批準其延期申報時,必須在規定的納稅期限內預繳稅款。這是防止國家稅收流失的預防性措施。預繳稅額根據前期實際繳納的稅額或稅務機關核定的稅額確定。同時,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也必須在批準的延期內進行納稅清算。對此,早在1958財政部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統壹稅條例實施細則(草案)》中,就做出了類似的規定。第二十三條規定:“企業在規定的納稅期限內不能計算應納稅額的,可以按照上期已繳額或者預計稅額預繳,待下期匯算清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1993 11.02《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實施稅收征管法及其細則若幹問題的規定》也規定:“納稅人經稅務機關批準延期申報納稅的,應當在規定的申報期限內,按照上期實際繳納的稅款或者‘經稅務機關批準’的稅款預繳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