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系統謀劃,搭建法治地稅建設基本框架。確定“固化壹個理念、打造兩個平臺、建設三個體系、推進四個規範”的工作思路,為法治地稅建設提供路徑。壹個理念即固化“法無授權不可為、法定職責必須為”的法治理念,使幹部職工更加明確地認識稅收執法權力的依據和界限,認清應當嚴格履行的法定義務,禁止“不作為、亂作為”,為法治地稅建設奠定基礎。兩個平臺即通過建設法治地稅示範基地,為法治地稅建設提供思想教育的載體,通過開發執法提示提醒軟件,為法治地稅建設提供信息化保障。三個體系即建設執法標準、執法規範和執法監督體系,進壹步明確工作依據、履職保障和監督渠道。四個規範即把握法治地稅基本要義和工作重點,著力推進執法規範、征管規範、服務規範和行政管理規範,以此來推動地稅工作全面走向法治化軌道。
三是突出工作重點,全面推進法治地稅建設。將“依法治稅”作為提高全市地稅系統整體治理能力,加快推進稅收現代化建設的根本保障,真正把法治觀念貫穿於全市地稅系統各項工作之中。推進稅收執法規範,以清權、確權、曬權為重點,繼續清理稅收執法依據,編制並公開稅收執法權力運行流程圖和相關清單,以公開的制度保障稅收優惠政策落實、稅務稽查等執法工作在法制框架下運行,同時,建立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通過全面為基層中心所配備執法記錄儀、在各縣市區局建立執法約談室等形式,進壹步規範執法行為,促進文明規範執法。推進稅收征管規範,全面落實《全國稅收征管規範》要求,以深化征管改革為動力,不斷完善征管新模式,推動征管業務流程的制度化和規範化,使征收管理嚴格按規定流程、按標準要求開展,逐步實現依法征收、依法管理的根本目的。推進稅收服務規範,以明晰征納雙方權責為突破口,充分還權還責於納稅人,準確把握稅務部門職能邊界,真正在法律許可範圍內根據納稅人需求設計推動納稅服務措施,增強征納雙方的信任感與和諧度,同時,將納稅人權利救濟作為工作重點,通過支持第三方建立納稅人維權平臺、建立涉稅爭議第三方調解機制等工作,有效化解征納矛盾,推動納稅服務工作進壹步規範。推進行政管理規範,圍繞規範系統內部人、財、物管理,進壹步細化完善行政、人事、財務等各項管理制度和工作機制,確保行政管理在法律法規制度約束下有序開展,同時,進壹步完善工作機制,著力構建“科學決策、有效執行、科學評價”的行政運轉體系,確保地稅工作高效有序推進。
四是依托信息技術,為法治地稅建設提供科技支撐。在原有執法“糾偏”提醒軟件基礎上,開發應用更為完善的稅收執法提示和風險監控軟件。該軟件將全省《稅收執法規範》與“金三”系統有機融合,通過對稅收執法事項、執法風險全方位的提醒與防控,著力推動執法流程規範化、風險集成化、預警前置化、防控實時化、整改常態化。具體通過對稅收執法事項實行提示,切實規範執法操作;通過實行風險預警,切實防控執法過錯;通過對執法風險自動進行分級分類推送,切實抓好問題整改,進壹步提高執法效率和規範化水平。目前,該軟件在全市地稅系統即將正式運行。
五是強化保障,為法治地稅建設提供有力支持。強化組織保障,在市局層面成立法治地稅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對法治地稅建設總牽頭、總組織,通過定期召開專題工作會、適時召開黨組會和局長辦公會、組織觀摩調研等形式,不斷總結經驗、破解難題,切實抓好工作開展。強化隊伍保障,將法治建設有機融入素質提升、系統黨建、軟實力和黨風廉政建設,通過加強法律法規教育培訓,著力增強幹部職工特別是領導幹部法治思維,通過黨建領航,引導幹部職工講服從、講紀律、守規矩,通過法治文化建設以及樹立規範執法典型人物,增強法治感染力和影響力,通過加強廉政教育、實行稅收違法案件“壹案雙查”以及加強廉政內控機制建設,引導幹部職工嚴格依法依規辦事,全力打造與法治地稅建設相適應的地稅幹部隊伍。強化實施保障,將法治地稅建設分三步走,即2015年為基礎年,完成法治地稅建設各項基礎性工作,2016年為鞏固年,努力實現執法、管理、服務、行政全面融合,2017年為提升年,努力實現法治地稅建設全面深化,實現“建設崇法守法、執法規範、公開公正、文明高效”的法治地稅工作目標。通過整體謀劃、分步施行,確保法治地稅建設每年都有目標、有任務,有提升、有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