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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稅務約談工作

所謂稅務約談,就是稅務稅源管理部門對納稅人實施納稅評估前,根據案頭審核分析發現的問題及線索,通過約請納稅人約談的方式,對案頭審核分析發現的疑點問題進行說明、解釋的壹種方法。

做好稅務約談工作,對稅務機關實現稅收征收管理方式由管理性向服務型轉變,對優化依法納稅、誠信納稅的稅收環境具有重要意義。

怎樣做好稅務約談工作:

壹、做好稅務約談準備工作

“磨刀不誤砍柴工”,只有約談前,對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生產經營情況心中有數,詢問時才能有的放矢。否則,運用約談技巧就是壹句空話。

(壹) 評估人員首先在“壹戶式”存儲的納稅人各類納稅信息、生產經營信息及第三方信息審核分析的基礎上,根據分析出的疑點問題,提煉出各種可能有問題的涉稅線索。

(二) 了解納稅人的基本概況,包括生產經營範圍、經營規模、經營特點和會計核算情況等。重點了解企業的生產設備類型、工藝流程、能耗指標、預警值指標,與同行業相應的指標體系進行比對分析。

(三) 根據提煉出來的線索,順著“為什麽詢問(Why? )、詢問什麽(What?)、怎樣詢問(How ?)”的詢問思路,擬定詢問提綱,擬定的詢問提綱必須思路清晰、層次分明,問題與問題之間環環相扣,符合邏輯關系。

當然,如果對案頭審核分析只有稅負異常的疑點問題,並未發現明顯涉稅線索,則根據具體情況,采取其他約談技巧進行詢問。

(四) 向納稅人送達《稅務約談通知書》,告知時間、地點、被詢問人,被詢問人主要是企業財務會計人員和企業其他相關人員。

(五) 為保證約談舉證工作的效率,送達《稅務約談通知書》,告知納稅人就疑點問題進行約談舉證需準備和攜帶的涉稅資料。

二、約談地點、環境的選擇

(壹)約談地點的選擇

對於非重點稅源管理企業來說,約談地點要盡可能選擇在稅務機關的辦公室。

這樣不但有辦公的氛圍,還能烘托出法律的威嚴。另外,從心理學的角度分析 ,選擇辦公室相對熟悉的環境,能夠減少稅務人員對約談環境不相適應的幹擾因素,更能從容地控制約談場面,保證約談的實際效果。

當然,對於壹些產品比較單壹,評估指標體系比較科學,實際收入比較容易估算且不涉及工序配方商業秘密的行業,為了提高工作效率,可以采用集體約談的方法,這種約談地點應選擇在較大空間的會議室,且準備相應的審核分析表格,以方便納稅人的評議、估算。如我局對紅磚生產企業,運用了容積密度法估算紅磚產量的評估指標體系,對11戶企業采用集體約談的方法,成功補稅50多萬元。

當然,對於壹些重點稅源支柱企業,由於該企業在本地區納稅的“龍頭”地位,加上地方政府的優化服務措施,該企業的財務人員、法人代表多以老大自居,對於這樣的企業,約談地點選擇也可以在企業,以減少企業相關人員的抵觸情緒,真正體現納稅評估管理的和諧理念。

(二) 約談環境的營造

全心全意地為納稅人服務,是稅務人員約談時候應遵循的思想基礎。約談環境的營造也應遵守這樣壹種理念。比如辦公室物品的擺放整潔,稅務著裝的幹凈、莊重,領帶、皮鞋、服裝的三色元素合理搭配,還有擺壹盆鮮花,倒壹杯茶水,遞壹支香煙,說壹句溫馨的話語,都能營造出和諧的約談氛圍,使雙方在面對面寬松的交流中,完成涉稅事項約談任務。

三、約談對象的選擇

約談對象的選擇應根據企業的不同狀況來確定。壹般來說,對於沒有建賬、會計賬目不健全或產品單壹的企業,應先選擇法人代表進行約談;對於會計帳薄健全、產品種類比較多的企業應先選擇財務人員座談;對於重點稅源管理企業則應以財務人員為中心,約談範圍擴大到銷售主管、生產管理、倉庫保管等人員,事實認定清楚後,再找法人代表約談。

總之,由易到難兼顧考慮效率優化的原則是我們確定約談對象應遵循的原則。

四、約談心理技巧的應用

稅務約談是是納稅評估工作中重要的壹個環節,是稅源管理部門驗證審核分析結果的重要方法,而運用好稅務約談技巧是納稅評估的基本功。歸納起來,稅務約談心理技巧的應用,主要有以下幾種方法。

(壹) 開門見山法

對於已經非常清晰,納稅人無法自圓其說的疑點,要抓住其要害,開門見山切入主題,達到迅速突破其心理防線,提高約談效率的目的。如某紅磚制磚廠,其全年申報生產銷售紅磚500余萬塊,且沒有庫存產品,稅務人員通過評估指標體系,運用容積密度法估算其年生產銷售紅磚1,200萬塊的事實,稅務人員采取開門見山切入主題方法和企業法人進行約談,企業法人在對估算方法精確度進行肯定後,承認為了不被強制認定為壹般納稅人而少記生產銷售紅磚接近700萬塊的事實。

(二)閑聊法

因線索不清晰的疑點問題,難以直接下評估結論。對於這種情況,約談開始時可不做筆錄,先與被約談人閑聊,聊聊生產經營情況,與被約談人進行情感式交流。在與被約談人和諧的交談中,把捕捉到有價值的信息記錄在筆錄中,使被約談人無法抵賴。如產品單壹的某白酒廠,散白酒銷售變動率、存貨變動率與去年同期相比均異常,與企業法人代表約談時,約談人員先是漫不經心地詢問企業的酒罐有幾個,每個容量是多少?經理答***有2個酒罐,每個最大容量是30噸,約談人員立即要求解釋企業帳面存貨80多噸的原因,經理只得到出實情,企業有25噸散裝白酒的饋贈促銷未視同銷售記帳。

(三)換位否定法

對於疑點問題,先換位思考,以納稅人的角度把所有的可能性答案考慮全面,找出對方否定解釋的原因,得到全部否定答案後,再將疑點正面拋出,使對方無法自圓其說。如經資料分析某木材加工廠,其存貨余額達290萬元,應付賬款余額達280萬元,可能存在虛增存貨的行為。約談時,約談人員先詢問木材收購、產品銷售是否有賒銷情況?是否有其他方面所欠款項?被約談人否定作答後,約談人員再要求企業解釋應付帳款余額較大的原因,約談人只得承認接受了需開木材發票虛增了存貨,多抵扣進項稅款的事實。

(四)旁敲側擊法

對於某個疑點問題,當約談陷入僵局時,不妨換個角度約談,也許會收到“柳岸花明又壹春”的效果。如某大米加工企業通過案頭審核分析有以下疑點:

1、 噸大米產成品耗用人工費數值偏高

2、 噸大米產成品耗用電量數值偏高

對於企業第壹個疑點,被約談人解釋是企業“回機米”加工的原因。於是稅務人員要求解釋第二個疑點,被約談人解釋企業在建工程耗用電量與生產電量沒有分開所致,稅務人員馬上想到企業虛列生產成本、多轉電費進項稅額問題。最後,企業承認噸大米產成品耗用人工費數值偏高是在建工程人工費列支生產成本所致。

(五)壹鼓作氣法

對於社會關系背景復雜,約談對象難以突破的約談人,可將企業法人代表和企業會計分開約談,不給被約談人提供單獨接觸的時間,便其各個突破,完成約談工作。這樣做的好處是取證迅速,避免了社會關系說情對約談效果的困擾。

(六) 政策威懾法。

對於疑點解釋不清卻又百般抵賴、無理辯解的被約談人,要采取正面講清稅法的嚴肅性的方法,真正從服務的角度出發,對被約談人講清違反稅收政策的後果,強調稅法的嚴肅性,明確納稅評估的合理性,教育和引導被約談人主動終止稅收違章、違法行為,坦白隱瞞稅收違章問題所在,自覺進行納稅調整,履行依法納稅義務,從而減輕因稅收違章、違法帶來的損失。

在約談過程中,運用約談技巧的方法很多,甚至可以視具體情況組合多種約談方法同時運用,但不可過分強調約談技巧,而忽視了生產經營信息情況的了解,只有以內行人的身份與企業法人約談,才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五、 約談語言運用的技巧

語言作為約談的主要工具,在約談中起著很重要的作用,語言運用的好壞直接影響著約談的效果,也是稅務人員服務質量好壞的壹把尺子,那麽,從哪方面增強語言“親和力”效果呢?

(壹)語言要熱情

壹句溫馨的話語可以消除被約談人的陌生感,可以營造和諧的約談意境,因此交談時要盡量說壹些得體的人性化語言,如“真的不好意思,今天麻煩妳來壹趟是有些涉稅事項和妳探討。”

(二)語言要誠懇

只有擺正自己的服務位置,那份發自內心的真情才能在誠懇的語言中自然流露出來。如“在您的角度來看,我也覺得這麽做很麻煩,但您換位我的角度思考,您就會覺得這就是我的工作職責,何況像我們這麽細致服務對於您來說也有益處,可以減少您因主觀故意違反稅法所帶來受處罰的風險。”

(三) 語言要詼諧

語言幽默、詼諧,妙趣橫生可以給對方傳遞和善、虔誠、友好、親近、信任、鼓勵與贊美的信息,使約談人與被約談人溝通起來關系融洽、和諧,這更有利於完成約談任務。

如“外面的雨下的那麽大,看來是老天也喜歡我們真誠地交流。”

(四) 語言要平和

約談開始時,向約談人宣傳稅收政策是稅務人員必須遵循的原則,這種通過稅法宣傳,使被約談人在心理上強化如實回答,對自己的言行負法律責任的意識。當然,語調要平緩,語言要平和,切忌居高臨下,盛氣淩人。

如:“《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四章第五十六條明確規定:‘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接受稅務機關依法進行的稅務檢查,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不得拒絕、隱瞞’,希望您能積極配合。”

(五) 肢體語言要得體

語言是壹種藝術,肢體語言也是壹種藝術,肢體語言運用的得體,也會在雙方交流中,達到“此時無聲勝有聲”的溝通效果。如同性見面微笑著用力握手,身體前傾,眼睛目視對方,耐心傾聽被約談人的陳述,微笑著頷首致意等。

六、約談應註意的問題

稅務約談,不僅是稅源管理人員對納稅人服務的壹種方式,也是支撐對納稅人稅法遵從度評價判斷過程中需要了解依據的壹種手段。因此,稅源管理人員不僅要註重實體合法性,也要註重程序合法性。具體應註意如下幾個方面:

(壹)稅務約談人員與納稅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經營者、財務人員或其他責任人員存在《稅收征管法實施細則》第八條所列關系的,應當回避。

(二)約談納稅人時,應有兩名或二名以上評估人員在場,表明身份,並確定詢問人和記錄人。可以用鋼筆書寫或打印,記錄要盡量保持被約談人的語言習慣。

(三)告知納稅人要如實舉證,如實回答詢問,不得拒絕、隱瞞、阻撓,對有隱瞞、作偽證,回答問題不屬實或拒絕接受約談以及約談時對疑點問題不能解釋清楚的情況,必要時進行實地核查。

(四)對納稅人涉嫌偷稅行為的,詢問納稅人是否知道違法行為,是否知道違反哪壹條稅收法規,並翻閱相關法律讓其過目,同時進行納稅輔導,如納稅義務發生時間、計稅依據、應納稅款計算方法等。詢問納稅人對照自己行為是否有所認識。要轉交稽查部門查處,並要承擔法律責任。

(五)要求評估對象出具舉證資料的情況,要在筆錄中註明,並填寫《調取證明清單》,留存資料不超30日。 

(六)記載約談的內容要全面。詢問納稅人“以上約談筆錄是否屬實”並請納稅人閱讀後寫明“已閱,約談筆錄屬實”並簽章或押印。若約談人修正筆錄,在該處應由納稅人簽章或押印。詢問人、記錄人分別簽名,不得代簽。

(七)約談過程中,評估人員不能用威脅、引誘等不正當工作方法。

(八)在約談過程中,若發現新線索,則新線索也不能輕易放棄。

(九)評估人員要對納稅人的商業秘密、對納稅評估中所涉指標和指標運用的方法保密。

約談人只有具備較高的政治素質、業務素質、心裏素質,才能更好地做好稅務約談工作。因此,每位稅收管理人員只有在平時的工作中,有意識地強化自己各方面知識的更新和積澱,才能適應稅務約談工作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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