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將貨物交付他人代銷;
(1)作為買斷,不涉及費用問題。收貨人未售出商品的,可以向發貨人退貨,企業在收貨人銷售商品並退回寄售商品清單時,應當向收貨人開具專用發票。
發出寄售貨物時:
借:發貨
貸款:庫存商品
收到托運清單後:
借方:銀行存款(或應收賬款等。)
貸:主營業務收入(或其他業務收入等。)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借方:主營業務成本
貸款:發出商品。
(2)采取收取手續費方式的,企業應在受托方退回委托代銷產品清單時為受托方開具專用發票,同時進行分錄。
發出寄售貨物時:
借:發貨
貸款:庫存商品
收到托運清單後:
借方:銀行存款(或應收賬款等。)
銷售成本
貸:主營業務收入(或其他業務收入等。)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二)代銷商品;
①視為買斷方式。如果收貨人未能出售貨物,可以將貨物退回委托方,並在出售貨物時為買方開具專用發票。
收到寄售貨物後:
借:寄售貨物
貸款:寄售貨物的貨款。
實際銷售商品時:
借方:銀行存款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借方:主營業務成本
貸款:寄售商品。
借:寄售貨物。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應付賬款
根據合同約定向客戶付款時:
借:應付賬款
貸款:銀行存款
(2)收取手續費,余款全額返還委托方,銷售商品時為買方開具專用發票。
收到寄售貨物後:
借:寄售貨物
貸款:寄售貨物的貨款。
實際銷售商品時:
借方:銀行存款
貸:應付賬款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借:寄售貨物。
貸款:寄售商品。
收到委托方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應付賬款
當款項退回給委托代理機構並計算傭金時:
借:應付賬款
貸款:銀行存款
主營業務收入(或其他業務收入)
(三)有兩個以上機構且統壹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壹個機構轉移到其他機構銷售,但相關機構位於同壹縣(市)的除外;
借:分行聯系人。
貸款: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四)將自產或者委托生產的貨物用於非增值稅應稅項目;
借:在建工程。
貸款: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五)將采購的商品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者個體經營者;
借:長期股權投資
貸款: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同時:
借:其他業務成本
貸款:庫存商品
(六)將購買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者投資者;
借:應付股利。
貸款: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借:其他業務成本
貸款:庫存商品
(7)將購買的商品無償送給他人;
借:營業外支出
貸款: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八)向其他單位或者個體經營者提供自產、委托商品作為投資;
借:長期股權投資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同時:
借方:主營業務成本
貸款:庫存商品
(九)向股東或者投資者分銷自產和委托銷售的商品;
借:應付股利。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借方:主營業務成本
貸款:庫存商品
(10)將購進貨物用於非增值稅應稅項目(企業內部);
借:在建工程。
貸款: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進項稅)
(11)將外購商品用於集體福利和個人消費;
借方:應付職工。
貸款: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進項稅)
(12)將自產、委托商品用於員工個人福利和集體福利;
借方:應付職工。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13)將自產委托商品無償贈送他人;
借:營業外支出
貸款: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14)利用本企業生產的產品進行營銷和社交。
自產產品用於營銷:
借方:銷售費用
貸款: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用於社交:
借:管理費
貸款: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2.《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規定,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的下列行為,視同銷售貨物:
(壹)將貨物委托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代銷;
(二)代銷商品;
(三)有兩個以上機構且統壹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壹個機構轉移到其他機構銷售,但相關機構位於同壹縣(市)的除外;
(四)使用自產或委托貨物的非增值稅應稅項目;
(五)將自產或者委托加工的貨物用於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
(六)將生產、加工或者購買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
(七)向股東或者投資者分銷自產、委托加工或者采購的貨物;
(八)將生產、委托或者采購的貨物無償贈送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