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堅持高壓態勢,持續依法打擊。各地各有關部門緊緊抓住群眾反映強烈、社會影響惡劣的涉黑涉惡問題,出重拳、下重手,迅速形成強大震懾。
3.堅持除惡務盡,深挖突破。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認真落實“兩個結合”要求,完善政法機關和紀檢監察機關協作機制,嚴查涉黑涉惡案件背後的腐敗和“保護傘”。
4.堅持延伸打擊,治安整治成效顯著。各地區、各有關部門以專項鬥爭為契機,整治黃、毒、傳銷、販、槍、爆等違法犯罪問題。
5.堅持綜合治理,穩步推進行業監管。各地各有關部門根據自身職能,加強了重點行業日常監管和相關人員動態管控,查處移送了壹批涉黑涉惡線索,調整完善了壹批監管措施。
6.堅持黨建引領,不斷夯實基層基礎。各地區、各有關部門以農村為重點,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政治功能和組織功能,嚴厲打擊“村霸”和宗族惡勢力,嚴格規範村“兩委”選舉,著力加強基層政權組織建設,推動基層社會治理體系完善。
7.堅持問題導向,督導考核紮實有效。中央首輪10指導組充分發揮利劍作用,幫助地方政府提高認識、壓實責任、解決問題、提升能力。各地、各有關部門普遍組織督導組深入開展督導檢查。
8.堅持依靠群眾,開展豐富多彩的宣傳。通過專題宣傳展覽、媒體宣傳、涉黑涉惡腐敗案件曝光等方式,不斷加大宣傳力度,形成濃厚氛圍。各地、各有關部門積極創新群眾動員方式,全面拓展舉報線索渠道,完善舉報獎勵和保密機制,激發群眾參與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