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部分貨物適用低增值稅稅率和簡易方法征收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9號)第二條第(三)項規定,壹般納稅人銷售下列貨物時,可以選擇按照簡易方法計算繳納6%的增值稅:用於建築和生產建築材料的砂、土、石。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簡並增值稅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財稅[20 14]57號),決定自14年7月20日起簡並統壹增值稅征收率為3%。因此,壹般納稅人銷售用於生產建材的砂、土、石可以選擇簡易計稅方法,征收率為3%。申請退稅,壹定要提前和稅務局溝通,或者妳認為符合要求,那就填壹份退稅申請。具體格式、內容和所需材料應符合稅務局的要求。把申請交給稅務局,等稅務部門壹步步審批就行了。如果通過審查,他們會通知妳什麽時候可以完成手續。工廠給妳開的發票總額(總價加稅)就是實際支付的貨款總額。因為退稅率是15%,小於增值稅稅率17%,也就是先征多稅,退少稅。如果可以和工廠協商,用10%的稅點開17%的稅單,可以索要696的凈價,按17%的稅率計算增值稅,即總價稅81432.00,實際繳納696 * 10。
擴展數據
增值稅率
1,基本稅率
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貨物,稅率為16%,所列除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稅率為16%,即通常所說的基本稅率。
2.低稅率
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稅率為10%。這個稅率就是通常所說的低稅率。
3.零稅率
納稅人以零稅率出口貨物。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4.其他規定
納稅人兼營不同稅率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應當分別核算不同稅率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銷售額。不單獨核算銷售額的,適用較高的稅率。納稅人銷售不同稅率的貨物或者應稅勞務,兼營應繳納增值稅的非應稅勞務的,其非應稅勞務適用高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