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可抵扣項目的內容
(1)購買固定資產;(增值稅轉型自2009年6月5438+10月1)(註意稅法1的具體規定)
(二)用於非應稅項目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不包括自產和委托加工)
(三)用於免稅項目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四)用於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不包括自產和委托加工)
(5)采購商品的非正常損失;(註意進項稅轉出的計算方法)(設備按凈值轉出)
(六)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和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壹般按原扣除輸入轉出)
(7)其他(不合格票據、郵費、定額運輸發票)。
2.會計處理方法
(1)如果能夠確定不能在采購商品時抵扣進項稅額,則將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直接計入采購商品和接受勞務的成本,無需“先抵扣後轉進項稅額”。
(2)如果不能直接確定購進貨物時進項稅額能否抵扣,可以根據扣稅憑證先抵扣,然後在不可抵扣項目發生時將進項稅額轉出,即“先抵後轉”。
3.會計示例
例1某企業6月份購買了壹輛汽車(廠部辦公用),投入使用。賣方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註明價款20萬元,稅額3.4萬元,以轉賬支票支付,手續齊備。
(1)會計處理
借:固定資產23.4萬元。
貸款:銀行存款23.4萬元。
(2)稅務審計
假設該企業的會計處理如下:
借:固定資產20萬元。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3.4萬元。
貸款:銀行存款23.4萬元。
假設該企業固定資產凈殘值率為5%,按規定使用5年,按規定計提折舊20萬元。
有問題:
(1)增值稅不予抵扣;
(2)固定資產成本低估3.4萬元;
(3)減少折舊3230元,減少應納稅所得額。
賬戶對賬方法:
借:固定資產3.4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3.4
本年計提折舊= 34000×(1-5%)-5÷12×6 = 3230(元)
借:管理費用(本年利潤,以前年度損益調整)3230
貸:累計折舊3230
對稅收的影響:
(1)補繳增值稅3.4萬元;
(2)減少應納稅所得額3230元。
例2某家具有限責任公司(壹般納稅人)2008年6月購進生產設備10臺,取得的防偽稅控增值稅專用發票註明價稅合計58.5萬元,適用增值稅稅率17%,以銀行存款方式支付,運回安裝。
安裝過程中收取生產原材料2萬元,適用增值稅稅率為17%。安裝完成後,投入使用。
(1)會計處理:
借:在建工程58.5萬元。
貸款:銀行存款58.5萬元。
借:在建工程23400元。
貸款:原材料2萬元。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進項稅)3400元。
借:固定資產60.84萬元。
借款:在建工程60.84萬元。
註:關於增值稅轉型,假設業務發生在2009年6月,會計處理如下:
借:在建工程50萬元。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8.5萬元。
貸款:銀行存款58.5萬元。
借:在建工程20000元。
貸款:原材料2萬元。
借:固定資產52萬元。
借款:在建工程52萬元。
例3某酒廠(壹般納稅人)6月份因洪水損失從某農場購進玉米87萬元;並損失部分自產白酒,實際成本300萬元,成本扣除率60%,扣稅率12%。
◇會計處理:
①損失玉米的會計處理
進項稅轉移= 87÷(1-13%)×13% = 13(萬元)
借方:待處理財產損失654.38+0萬元。
貸款:原材料87萬。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進項稅)65,438+0.3萬元。
②損失酒的會計處理。
轉出進項稅= 300× 60 %× 12% = 21.6(萬元)
借方:待處理財產損失3,265,438元+60萬元。
貸款:300萬元現貨。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進項稅)265,438+0.6萬元。
註:假設自產白酒實際虧損成本為300萬元,其中:稅率為17%的原料占20%;從糧庫收購的玉米占25%;從農場收購的高粱占30%;運費占5%。然後:
進項稅轉出= 300×20%×17%+300×25%×13%+300×30%↓(1-13%)×13%+300。
(三)經稅務機關和有關部門批準後轉售。
借方:營業外支出421.6萬元。
貸款:待處理財產損失421.6萬元。
◇納稅申報:P111
◇稅務審計:
設1,假設酒廠從某農場購進的玉米因洪水損失87萬元,財產損失未經稅務機關批準,會計處理如下:
借:管理費87萬。
貸款:原材料87萬。
●存在的問題:
(1)進項稅轉出1.3萬元;
(2)增加應納稅所得額87萬元;
(3)會計應先付費。
●賬戶對賬方法:
借方:待處理財產損失654.38+0萬元。
貸款:管理費(本年利潤,以前年度損益調整)87萬元。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進項稅)65,438+0.3萬元。
●對稅收的影響:補繳增值稅654.38+0.3萬元;增加應納稅所得額87萬元。
設2,假設企業會計處理是:
借方:待處理財產983,654,38+0,000元。
貸款:原材料87萬。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進項稅)11.5438+0萬元。
經稅務機關批準
借方:管理費983,654,38+0,000元。
貸款:待處理房產98365438元+0,000元。
●存在的問題:
(1)轉出進項稅額減少1.69萬元;
(2)減少應納稅所得額654.38+0.69萬元。
●賬戶對賬方法:
借:管理費用(本年利潤,以前年度損益調整)65,438+0.69萬元。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進項稅)65,438+0.69萬元。
●對稅收的影響:
(65,438+0)追加增值稅65,438+0.69萬元。
(2)減少應納稅所得額654.38+0.69萬元。
例4 2008年6月,某機械廠辦公室購買了壹臺傳真機,並取得了增值稅專用發票。價格3000元,增值稅510元。使用年限5年,凈殘值合理確認為零。
(1)會計處理:
借方:固定資產3510
貸款:銀行存款3510
會計上按月計提折舊=3510÷5÷12=58.5元。
借方:管理費58.5
貸:累計折舊58.5
註:假設發生在2009年6月,會計處理為:
借:固定資產3000元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510
貸款:銀行存款3510
按月核算折舊=3000÷5÷12=50元。
借方:管理費50
貸:累計折舊50
(2)納稅申報:(略)
(3)稅務審計:
設置1。假設企業2008年6月購買時,會計處理為:
借:低值易耗品3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510
貸款:銀行存款3510
借方:管理費3000元
貸款:低值易耗品3000
◎問題:
(1)作為補充折舊的固定資產管理;
(2)少繳增值稅510元;
(3)增加應納稅所得額2649元。
◎賬戶對賬方式:
假設年終稅務審計。
借方:固定資產3510
貸款:今年盈利3000元。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進項稅)510
借方:本年利潤351。
貸:累計折舊351
(6個月折舊58.5× 6 = 351)
或:借方:固定資產3510
貸款:今年盈利2649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進項稅)510
累計折舊351
例5 2008年,某機械廠職工食堂、浴池接收生產用煤4噸,煤炭不含稅單價500元。企業會計處理是:
設置1,
借方:管理費2000
貸款:原材料2000
□問題:
(1)進項稅轉出260元;
(2)會計科目使用錯誤;
(3)增加應納稅所得額2000元。
□賬戶對賬方式:
借: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2260
貸:管理費用(本年利潤、以前年度損益調整)2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進項稅)260
□對稅收的影響:
(1)繳納增值稅260元;
(2)增加應納稅所得額2000元。
註:從2009年6月65438+10月1,礦產品恢復到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