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經費如何申報?以山東省為例:1、進入“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電子稅務局”——登錄後進入山東省電子稅務局主頁面。
2、點擊“稅費申報及繳納”——左側欄選擇“綜合申報—通用申報”。 3、進入通用申報“稅(費)通用申報表”頁面——選擇“按次申報”——稅款所屬期默認不變——點擊下壹步。 4、填寫“稅(費)通用申報表”: (1)應按單位實際選擇,“工會經費/工會籌備金”(在“□”中打“√”); (2)填寫“應稅項”(納稅單位應繳納的工會經費或建會籌備金)。 (3)其他選項自動生成,所以無需填寫,填好後點擊“申報”。 5、系統彈出提示的對話框——申報提交——成功申報後出現申報結果——核對確認無誤後點擊“繳款”。 6、繳費成功後——可以查詢和打印“稅(費)通用申報表”。工會經費如何計提繳納?
1、已經建立工會組織的單位 實行分級撥繳或先繳後返的繳費方式: (1)分級撥繳:按繳費單位全部職工工資總額2%計提後,將其中的40%向稅務機關繳納,剩下的60%撥付給本單位工會賬戶(本單位工會留用)。 (2)先繳後返:按繳費單位全部職工工資總額2%計算出工會經費,全額由稅務機關代收,再由上級工會按壹定比例(壹般60%)轉撥給繳費單位的工會。 2、未建立工會組織的單位 繳費單位未建立工會組織的,壹般由稅務機關按其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代收工會籌備金。 註:工會經費的代征辦法由各省總工會和稅務局制定,不盡相同,因此具體繳費方式和比例應按當地具體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