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關於個人權利關系的協議
夫妻財產證明、贍養、法定監護、委托監護、協議監護、寄養、解除收養等涉及自然人人身權的協議,按照每份600元收取。
二、授權、聲明、保證等單方法律行為
按每500元收取,但融資的聲明和擔保除外。
三。具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件
出生證明、生存證明、死亡證明、身份證明、曾用名、戶籍證明、學歷證明、學位證明、成績單證明、經歷證明、職位證明、職稱證明、資格證明、犯罪記錄證明、婚姻狀況證明、親屬關系證明、財產權證明、收入狀況證明、納稅狀況證明、選票證明、指紋證明、證書證明、執照證明、文本復印件、影印件、節錄本、譯文和
資質、資信、章程、決議、收入狀況、納稅狀況、證書、執照、文件簽名等。由法人或其他組織申請的,按每份500元收取;
勞務和留學協議按每份600元收取;
證明不可抗力、意外事故、票據拒收、收養關系、撫養事實、主張親子關系等法律事實,每件收取1000元。
第四,意誌
在公證處辦理遺囑公證,每份1000-2000元;在公證處辦公室外辦理遺囑公證,每份2000-4000元。
以上費用包括錄音、錄像、拍照、刻錄光盤。
遺贈扶養協議參照遺囑標準執行。
動詞 (verb的縮寫)遺產、遺贈和贈與
不動產的繼承、遺贈和贈與
20萬元以下部分按0.5%收取,不足500元的按500元收取;
20萬元至200萬元,征收比例為0.4%;
200萬元至300萬元的,比例為0.3%;
300萬元以上的部分,征收比例為0.2%。
公證機構可以辦理不動產繼承、遺贈和贈與的公證,可以按照不動產的面積估價。具體收費方式如下:
房產面積在100平方米以下的部分,按每平方米60元收取公證服務費;房產面積超過100平方米的部分,按每平方米50元收取公證服務費。
單套住宅物業收取的公證服務費原則上不超過10000元。房地產價值1000萬元以上的,收取公證服務費基數10000元。
在此基礎上,按照房產價值10萬元的部分收取1‰的公證服務費。
公證處辦理房地產繼承、遺贈和贈與公證時,應當選擇按照房地產價值或者房地產面積計算的較低者作為估價標準,並予以公告。
非不動產繼承、遺贈和贈與
65438+萬元以下的部分,征收比例為1.2%;不足500元的,按500元收取;
1萬元至20萬元部分收取1%;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為0.75%;
50萬元至654.38+0萬元部分為0.5%;
1萬元至200萬元,0.45%;
200萬元至500萬元的,0.4%;
500萬元至654.38+00萬元,0.35%;
10萬元以上部分收取0.1%。
同時申請不動產和非不動產繼承、遺贈、公證分別計算收費。
六、賦予債權文書強制執行效力
合同金額50萬元以下的,收費比例為2‰;不足500元的,按500元收取;
50萬到654.38+0萬元,征收比例為654.38+0.5‰;
1萬元至500萬元,征收比例為1‰;
500萬元至2000萬元,比例為0.5‰;
2000萬元至5000萬元的,比例為0.3‰;
5000萬元以上的部分,征收比例為0.1‰。
當事人申請出具執行證明的,按申請執行金額的1.5‰收取;不足500元的,按500元收取。
七。現場監督
現場監管可按涉案財物金額或按時間收取費用。收費方式由雙方協商。
按照涉案財物金額收取費用的,2000萬元以下部分按1‰收取;超過2000萬元的,按0.5‰征收。
小時費為每小時1,000元,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算。
計費時間從公證員進場開始計算。
八、證據保全
證據保存在公證處辦公室的,每件1000-2000元;
在公證處辦公室外保存證據,每個需要2000-4000元。
保留郵政服務證據的,按上述標準減半收取。
證據保存超過4小時的,按照第二項收費,超過的
8小時後,第三項收費,以此類推。證據保全公證的時間
包括公證員從公證處前往保全地點的時間。
九、復印費
每個20元;份數超過50頁的,按照0.3元/頁收取費用,復印費最高不超過200元。
十、費用減免
重度殘疾人、軍隊烈士家屬、享受低保人員申辦國家發展改革委、司法部1081號文件規定的基本公證服務,公證服務費減免比例不低於60%;
與領取撫恤金、工傷賠償金、救濟金、勞動保險待遇有關的公證事項,證明贍養、扶養、撫養協議的公證事項,公證服務費減收比例不低於40%;
80周歲以上的自然人首次申請辦理遺囑公證的,免收公證服務費;
不超過5000元的小額繼承公證,免收公證服務費;
其他應當減免的,參照有關規定執行。
XI。實施時限
本收費標準自2021 11 10月1起生效,有效期至2026年10月1 31。魯家費發[2065 438+07]68號文件公布的《山東省公證服務收費標準》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