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歸檔第壹次訪問。患者第壹次看病,需要在繳費窗口建立醫療檔案,綁定身份證和醫保卡。
2.就醫使用醫保卡或電子憑證。就診時,患者可使用醫保卡或醫保電子憑證進行掛號和繳費。門診掛號及智能審核系統支持直接使用醫保卡或電子憑證扣費,簡化了就醫流程。
3.網上結算,二次報銷。在醫院,患者可以使用醫保的移動支付功能,在手機上完成醫保基金支付、個人賬戶支付、自費費用的實時結算。出院時,患者可以在醫院網上結算,拿到對賬單和發票。之後,患者可攜帶相關資料到當地社保中心申請報銷門診醫療費用。報銷時會先扣除個人醫保賬戶裏的金額,再核定要報銷的金額。在某些情況下,如員工住院手術後,可能需要第二次報銷。
門診報銷所需的信息如下:
1,身份證或社保卡原件;
2、定點醫療機構出具的疾病診斷證明原件;
3、門診病歷、檢查、化驗結果報告等原始醫療資料;
4.財政稅務統壹的醫療機構門診收費原始收據;
5.醫院電腦打印的門診費用明細清單或醫生開具的處方付款原件;
6.定點藥店:統壹發票原件和電腦打印的應稅商品銷售清單;
7.如果是代辦,需要提供代辦人的身份證原件。
綜上所述,帶上以上所有資料到當地社保中心相關部門辦理即可。經審核,資料齊全符合要求的,可即時辦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條例
第二十八條
個人賬戶用於支付統籌基金支付範圍以外的醫療費用;個人賬戶不足支付的,由本人承擔。
第二十九條
重大疾病住院醫療費用按以下方式支付:
(壹)起付標準原則上控制在市、縣、自治縣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的9%—0%。
(二)最高支付限額原則上控制在市、縣、自治縣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的3-5倍。
(三)最低起付線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醫療費用,主要由統籌基金支付,個人承擔壹定比例。對退休人員承擔醫療費用的比例給予適當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