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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每月報稅截止日期是多少

每月報稅截止日期為:

1、2月、3月、6月、8月、9月、11月、12月申報納稅期限分別截至當月15日;

2、1月15日為星期日,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1月16日。

3、4月15日為星期六,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4月17日。

4、5月1日至3日放假3天,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5月18日。

5、7月15日為星期六,申報納稅期限順至7月17日。

6、10月1日至6日放假6天,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10月23日。

個人所得稅納稅範圍:

1、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

2、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包括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開業並領取營業執照的城鄉個體工商戶,從事工業、手工業、建築業、交通運輸業、商業、飲食業、服務業、修理業及其他行業的生產、經營所得。個人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取得營業執照,從事辦學、醫療、咨詢以及其他有償服務活動取得的所得。其他個人從事個體工商業生產、經營取得的所得,既個人臨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上述個體工商戶和個人取得的生產、經營有關的各項應稅所得;

3、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指個人承包經營、承租經營以及轉包、轉租取得的所得,包括個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資、薪金性質的所得。

綜上所述,納稅人取得應稅所得,扣繳義務人未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通知限期繳納的,納稅人應當按照期限繳納稅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十三條

納稅人取得應稅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並繳納稅款。納稅人取得應稅所得,扣繳義務人未扣繳稅款的,納稅人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繳納稅款;稅務機關通知限期繳納的,納稅人應當按照期限繳納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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