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家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
2 .退休人員(已辦理退休手續或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以評審委員會辦公室開始受理申請和評審材料的日期為準);
3.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到記過以上處分,正在受處分期間的;
4.公職人員受到行政處分和處罰期間。"
《關於2020年自然科學研究系列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安排的意見》(晉科發〔2020〕44號)明確提出,“在山西省企事業單位和其他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中,自然科學研究(包括理、工、農、醫等)、體育科學研究、科技管理和公共服務(含科技開發和管理研究)下列人員不得申報:
1.國家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
2 .退休人員(已辦理退休手續或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以評審委員會辦公室開始受理申請和評審材料的日期為準);
3.國有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到記過處分並在處分期間的;
4.黨員,中國* * *產黨,受到黨紀政紀處分,處於受處分期間。"
數量不限。
註:如有更新,以最新文件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