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安置城鎮退役士兵的有效途徑,對維護退役士兵的合法權益,促進國防和軍隊建設,保持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具有重要意義。落實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的各項優惠政策,是加快改革,做好新形勢下城鎮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重要保證。各級人民政府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六大精神為指導,全面落實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周密安排,狠抓落實。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加強督促檢查,及時解決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問題,把扶持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的各項優惠政策真正落到實處。
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00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關於扶持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優惠政策的實施意見
(民政廳、教育廳、公安廳、財政廳、人事廳、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建設廳、衛生廳、國稅局、地稅局、工商局、新聞出版局、人民銀行西安分行)
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促進國防和軍隊建設,維護退役士兵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兵役法》、《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民政部等部門關於扶持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優惠政策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4〕10號)和省上有關政策規定,現就扶持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壹、享受優惠政策的資格(壹)符合城鎮安置條件,並與安置地民政部門簽訂《退役士兵自謀職業協議書》,領取《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證》的士官和義務兵,可享受自謀職業優惠政策。符合轉業安置條件,在部隊辦理了復員手續的退役士官,安置地民政部門可為其辦理《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證》,享受上述優惠政策。《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證》由省民政廳根據民政部統壹制定的式樣印制,安置地民政部門負責核發。
二、就業服務和社會保障(二)全省各類就業培訓和職業教育等機構,要根據勞動力市場變化和產業結構調整需要,為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提供就業培訓。其培訓費待培訓結業後,對已取得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憑國家認定的縣以上勞動保障部門核發的《陜西省職業技術培訓證書》或《職業資格證書》及培訓發票到當地退伍安置部門按每人300元的標準補助,由當地財政列支,並納入財政預算。
各級民政、財政、教育、勞動保障等部門要各司其職,相互配合。民政部門負責退役士兵培訓的組織、協調;財政部門負責培訓經費保障;教育、勞動保障等部門負責管理與考核發證工作。
(三)各類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職業介紹機構,要為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免費提供職業介紹和指導服務。公***職業介紹機構要為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提供檔案管理及勞動保障事務代理服務,並在3年內免收有關服務費用,以後按有關規定給予適當優惠。
(四)用人單位在面向社會招聘員工時,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
各級黨政機關考錄公務員或各類事業單位錄(聘)用工作人員時,應對符合報考條件的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服役期視為工齡。其中退役兩年內被錄用的人員,要將《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證》交回民政部門,並退回發給的壹次性經濟補助金,不再享受自謀職業優惠政策。
(五)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就業後,要按照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參加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險,軍齡視同社會保險繳費年限,與實際繳費年限合並計算,享受相應社會保險待遇。
安置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憑縣以上民政部門核發《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證》,為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接續手續,及時建立基本養老、基本醫療等社會保險個人賬戶。在服役期間參加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賬戶儲存額,並入新建立的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賬戶。
(六)符合城鎮安置條件的傷殘軍人退役後自謀職業的,由當地人民政府按照國家規定的政策和標準,及時足額發放傷殘撫恤金。
三、成人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七)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報考成人高等教育學校的,投檔總分可增加10分,其中服役期間榮立三等功以上的,投檔總分可增加20分。
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報考普通高等學校的,投檔總分可增加10分,其中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投檔總分可增加20分。
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具有本科學歷報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予以復試或錄取。
四、個體經營(八)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從事個體經營的,除國家限制的行業(包括建築業、娛樂業以及廣告業、桑拿、按摩、網吧、氧吧等)外,自工商部門批準其經營之日起,憑《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證》,3年內免繳下列費用:
1.工商部門收取的個體工商戶註冊登記費(包括開業登記、變更登記)、個體工商戶管理費、集貿市場管理費、經濟合同示範文本工本費。
2.衛生部門收取的民辦醫療機構管理費。
3.勞動保障部門收取的勞動合同簽證費。
4.新聞出版部門收取的書刊市場管理費。
5.省、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及其財政、價格主管部門批準設立的涉及個體經營的登記類和管理類收費項目。
6.其他有關登記類、管理類的收費項目。
五、稅收(九)對為安置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就業而新辦的服務型企業(除廣告業、桑拿、按摩、網吧、氧吧等外)當年新安置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達到職工總數30%以上,並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經縣級以上民政部門認定,稅務機關審核,3年內免征營業稅及其附征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企業所得稅。
上述企業當年新安置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人數不足職工總數30%,但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經縣級以上民政部門認定,稅務機關審核,3年內可按計算的減征比例減征企業所得稅。減征比例=(企業當年新招用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企業職工總數×100%)×2.(十)對為安置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就業而新辦的商業零售企業,當年新安置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達到職工總數30%以上,並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經縣級以上民政部門認定,稅務機關審核,3年內免征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企業所得稅。
上述企業當年新安置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人數不足職工總數30%(含30%),但與其簽訂1(含壹年)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經縣級以上民政部門認定,稅務機關審核,3年內可按計算的減征比例減征企業所得稅。減征比例=(企業當年新招用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企業職工總數×100%)×2.(十壹)對新辦的從事商品零售兼批發業務的商品零售企業,凡安置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經縣級以上民政部門認定,稅務機關審核,每吸納壹名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每年可享受企業所得稅2000元定額稅收扣減優惠。當年不足扣減的,可結算至下壹年繼續扣減,但結轉期不能超過2年。
(十二)從國辦發〔2004〕10號文件下發之日起對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從事個體經營(除建築業、娛樂業以及廣告、桑拿、按摩、網吧、氧吧外)的,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之日起,3年內免征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
(十三)本意見所稱新辦企業是指國辦發〔2004〕10號文件下發後新組建的企業。原有的企業合並、分立、改制、改組、擴建、搬遷、轉產以及吸收新成員、改變領導或隸屬關系、改變企業名稱的,不能視為新辦企業。
本意見所稱服務型企業是指從事現行營業稅“服務業”稅目規定的經營活動的企業。
本意見所稱商品零售企業,是指設有商品營業場所、櫃臺不自產商品,直接面向最終消費者的商業零售企業,包括直接從事商品銷售的百貨商場、超級市場、零售商店等。
(十四)對自謀職業從事種植、養殖業的城鎮退役士兵,其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按照國家有關種植、養殖業個人所得稅的規定執行。從事農業機耕、排灌、病蟲害防治、植保、農牧保險和相關技術培訓業務以及家禽、牲畜、水生動物的繁殖和疾病防治業務的,按現行營業稅規定免征營業稅。
上述優惠政策自2004年11月1日起執行,此前已征稅款予以退還。
六、貸款(十五)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從事個體經營或創辦經濟實體,經營資金不足時,可持《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證》向商業銀行申請貸款。符合貸款條件的,商業銀行應優先予以信貸支持。
(十六)自謀職業城鎮退役士兵可比照下崗失業人員享受小額擔保貸款優惠政策,具體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西安分行、省財政廳、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等部門《關於印發〈陜西省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實施辦法〉的通知》(西銀發〔2003〕98號)的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七、戶籍(十七)自謀職業城鎮退役士兵在縣級以下城鎮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穩定職業或生活來源的,應準予其憑《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證》〖JP2〗和相應證明辦理落戶手續,其家屬和子女是農業戶口的,允許辦理“農轉非”手續並隨其落戶。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在地級以上城市落戶的,按照當地的有關規定辦理。
各地在辦理自謀職業城鎮退役士兵及其隨調(遷)配偶、子女落戶手續時,不得收取國家政策規定以外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