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上交證有什麽好處?1,縮短新房銷售時間。
開發商根據交房工程驗收,取得“三書壹證壹表”(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建設工程質量合格證、房地產開發建設工程竣工綜合驗收合格證、竣工驗收備案表),再向小區業主取得房產證。中間步驟必須持續3-6個月。轉正和中間步驟馬上簡化,意味著限購時間縮短3-6個月。
2,防止拿不到房產證的分歧。
業主在交房的同時就可以拿到房產證,立刻防止了因為各種原因拿不到房產證而引發的矛盾糾紛,從而防止了登記、孩子上學、銀行貸款等等。這就完善了住宅業主的居住權和財產權,保證了購房人的合法權利。
購房者有哪些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途徑?1,與開發商或中介公司協商。
是目前房地產行業最常見的處理異議的方式,是法律維權的第壹步。不管發生什麽事情,首先要記住的是交談和討論,這也是效率最高的,為對方節省了很多時間。直接與開發商或中介公司溝通,指出問題,討論解決方案,無論是口頭還是書面。
2.要求媒體曝光。
如果開發商或中介公司態度不好,尤其是大企業,更在意外界的品牌形象,可以通過媒體曝光逐步推廣,妥善解決問題,從而給購房者壹個警示。如果能導致更大的社會效果,應該是有效的,但也要知道新聞媒體沒有強制力。
3.去問消協,舉報。
如果拒絕調解,可以向當地消協舉報,尋求消協幫助協商商住樓購房糾紛。當然,妳需要提供詳細的書面材料和證明文件。即使消協可能不會對開發商進行特別大的強制控制,也會影響開發商的信譽。所以也會起到威懾作用。
4.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
向相關主管部門申請調解解決,涉及宣傳計劃與實際不符、質量、延期交房、物業管理服務、虛假宣傳、收費標準等諸多問題。購房時,買受人可向相關建設局、規劃委、房地產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統計局等相關部門舉報並申請調解解決。
5.向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如果是行政糾紛以外的糾紛案件,比如購房合同的效力等諸多問題,買受人可以向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仲裁委員會的仲裁結果對雙方都具有法律約束力。當然,前提是雙方合同中有仲裁協議,或者後來達成書面仲裁條款,否則仲裁委員會無權審理。這種方式比較方便,而且都是雙方約定的仲裁委員會。
6.最後,如果有必要,我跑去起訴。
當通過上述方法難以解決困難時,最後也是不得已而為之,只能參考司法部門起訴,按照司法途徑處理相關問題。起訴講究直接證據,購買者壹定要註意收集證據。並保留相關證據。了解了直接證據,在訴訟中就會事半功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