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壹方面,在會計上,無論分公司是否獨立,都要求單獨建賬。不同的是,對於不獨立的分公司來說,所有的賬目都需要匯總到總公司進行核算。獨立核算是指對單位的經營活動和成果進行全面系統的核算。
壹般情況下有在當地繳納流轉稅的義務,需要註冊為具有獨立核算性質的分支機構。簡單來說,凡是在當地從事經營活動的,都需要註冊為獨立核算的分支機構。
非獨立核算,又稱報賬制,沒有資金,其財產物資由上級單位調撥,沒有獨立的銀行賬戶。其收入全部存入上級單位賬戶,所有支出也由上級單位審核支付。
分支機構不在當地從事經營活動,只負責聯絡、售後服務等業務,不涉及在當地繳納流轉稅的,可以註冊為非獨立核算性質。
判斷獨立核算與非獨立核算的關鍵在於分支機構是否從事經營活動,是否在當地繳納增值稅。
分支機構也可以享受我們的稅收優惠政策。
例如,預計某商業企業某分公司2020年銷售總額為654.38+0億,利潤率為654.38+0.5%,利潤總額為654.38+0.5萬,需繳納的企業所得稅為375萬,預計增值稅負擔為3%,增值稅為300萬。
增值稅節稅300萬*50%(地方留成)*60%(獎勵區間)= 90萬。
企業所得稅節約375萬*40%(地方留成)*60%(獎勵區間)= 90萬;
總節稅90萬+90萬= 654.38+0.8萬。
可見節稅力度很大,合理合法。不需要實體入住的那種,企業不交租金,不租場地,輕松節稅,可以異地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