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社保機構征收社保費,存在很多繳費漏洞。我舉兩個最常見的例子。壹是很多企業為了降低成本,會按照最低基數給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這樣流入養老基金賬戶的錢就會少很多;二是有些企業屬於小企業,沒有專門的人員崗位。只有延遲社保,職工才會集中在社保和繳費上,養老保險賬戶裏的錢不能馬上到賬,也會影響今年養老金的結余。
現在很多省市都實行了稅務局代收社保費的辦法,稅務部門掌握了企業真實的員工和工資數據,避免了企業不繳、少繳社保費的問題。並且社保費用被稅務部門征收後,如果除夕不繳納,每天要征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這將迫使大量企業在年底前及時繳納社保費用。如果養老保險賬戶有足夠的資金,就能提高老人的養老金。
第二個變化是為試用期員工繳納社保。
試用期工資已經很低了。如果交了社保費用,拿到的工資可能還不夠日常開銷。此外,試用期還有很多不確定因素。交了社保,能否順利轉正,以後單位和個人離職都很麻煩。所以很多單位不會在之前的試用期內為員工繳納社保。但今年年中,官方媒體強勢發聲,要求企業為試用期員工繳納社保,繳費人口基數變大,也能補充養老保險基金的虧空,為以後提高養老金打下經濟基礎。
第三個變化是實現養老保險省級統籌。
到今年年底,全國各省市將實現養老保險省級統籌,這是全國統籌的基礎。如果2021實行全國統籌,養老保險省際不平衡的問題就解決了。屆時,壹些養老金結余較多的省份將可以為壹些入不敷出的省份導入養老金,這對於提高養老金也具有重要意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和生育時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二十六條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