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目前社保繳納已經轉到稅務局。如果社保重復繳納,可以向地稅局申請退還。辦理方式:如果企業繳費後退休或轉崗人員沒有變化,可以到地稅部門辦理退稅:第壹步,持離職員工的離職證明和繳費票據向地稅申請退稅,地稅部門重新確定繳費基數;第二步,當月到企業參保地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刪除真實賬戶;第三步,到市社會養老和工傷保險管理局企業處申請退款(退款材料必須包括地稅出具的繳費基數有誤的證明、繳費票據、退款申請表);第四步,完成上述程序後向地稅退費,並向地稅申報正確繳費。個人申請退費還需要根據自身情況提供以下材料:單位需要提供地稅部門要求的其他材料;個人退款需要提供:1。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退款類型必須根據戶籍證明判斷,否則不需要);2 .加蓋社保經辦機構印章的繳費歷史清單、個人醫療保險繳費歷史匯總表;3 .地方稅務部門要求的其他資料。社保退款流程1。單位或個人攜帶資料到地稅服務大廳辦理退稅:2。地稅服務大廳櫃臺進行初審,打印《社會保險費退還申請表》和《社會保險費退還明細表》,作為受理憑證退還參保單位或個人;3、地方稅務部門核實退款,並經勞動部門審核發放福利;4.獲得退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和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的繳費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