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開戶之後沒簽訂正式協議的:如果參保單位沒有與開戶銀行簽訂正式協議導致社保費繳納不成功,應與開戶銀行簽訂協議,並在開戶銀行櫃臺直接繳納社保費,增員當月務必跟銀行簽訂繳費協議。
2.跟銀行簽訂的扣款協議中不是18位統壹社會信用代碼或單位名稱未及時變更的:參保單位需核實三方信息(銀行、營業執照、社保登記信息)是否壹致,如不壹致將影響扣費。
3.賬戶名不符的:單位應在25日前到社保經辦機構核對登記的銀行賬戶信息,變更正確後次日到開戶銀行櫃臺直接繳納社保費。
4.開戶銀行賬戶余額不足的:建議參保單位應在銀行繳款期結束前(即每月5日至月末倒數第二天)及時存入充足的資金,以便社保費可以成功扣劃,參保單位也可以直接到開戶銀行櫃臺直接繳納社保費。
5.賬戶註銷或凍結的:參保單位賬戶註銷或凍結,則無法通過銀行繳費方式繳納社保費,參保單位也可以到開戶銀行櫃臺直接繳納社保費。或者參保單位應於每月最後壹個自然日(節假日除外)到社保中心財務窗口繳納社保費,目前只限刷卡方式繳費。
6.變更開戶銀行的:參保單位變更開戶銀行只是在同壹家銀行下變更支行,單位應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銀行賬戶信息變更業務,變更後可以直接到新的開戶銀行櫃臺繳納社保費。如果涉及跨行變更,社保費無法通過銀行繳納,參保單位應於當月最後壹個自然日(節假日除外)到社保中心財務窗口繳納社保費,采用刷卡方式繳費。下月社保費可以通過銀行繳費方式繳費。
註:涉及到銀行業務的,請您咨詢相關開戶銀行,具體以銀行回復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