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當地社保局要求年檢的期限內進行到指定窗口拷盤(拷取社保局年審的初始資料);
2、在規定的時間之內提交相關資料申報年檢,壹般來說,社保年檢需要準備的資料包括:《勞動保證年審綜合情況表》、勞動合同及《社會保險登記證》、 《市勞動用工和社會保險增減員表》、《市勞動用工備案單位資料登記表》、《市勞動用工備案花名冊》(流動人員)、當地社保機構所出具的參保證明、年檢時上月和上壹年12月的職工工資表等。
3、帶齊上述資料至社保局年檢窗口進行審核,最好帶上公司公章,按照流程審核完畢領取社保局發放的壹個證書就可以了。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十七條 繳費單位應當每年向本單位職工公布本單位全年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接受職工監督。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定期向社會公告社會保險費征收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十八條 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關於社會保險費征繳機構的規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稅務機關依法對單位繳費情況進行檢查時,被檢查的單位應當提供與繳納社會保險費有關的用人情況、工資表、財務報表等資料,如實反映情況,不得拒絕檢查,不得謊報、瞞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稅務機關可以記錄、錄音、錄像、照相和復制有關資料;但是,應當為繳費單位保密。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稅務機關的工作人員在行使前款所列職權時,應當出示執行公務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