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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中心北塘辦事處

壹、範圍和對象

市區各類參保單位(機關、全額撥款事業單位除外)。

二、年檢安排

(壹)領表、自查

領表:各參保單位完成2012年2月份社會保險費申報後,即在單位申報的社保辦事處領取《社會保險登記證驗證及申報工資自查核對表》。

自查:自查時間為2012年2月1日至3月30日。各單位在規定時間內進行自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並按要求如實填寫有關表格。

(二)年檢時間和地點

1、年檢時間統壹為2012年3月1日至6月29日。具體時間安排和年檢地點以通知為準,其中100人以上單位采用集中聯合年檢方式,年檢地點為各社保辦事處。

2、各類事務所和勞務派遣單位的年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三)提供資料

1、核對單位登記信息所需材料

(1)《社會保險登記證驗證及申報工資自查核對表》壹式二份;

(2)營業執照副本或機關事業法人登記證副本;

(3)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

(4)社會保險登記證正本(深藍色封面);

(5)銀行開戶許可證(收款行)

(6)稅務登記證副本。

2、檢查單位申報工資所需材料

(1)申報工資自查情況匯總表;

(2)2011年四季度勞動統計基層表和財務年報表原件及復印件;

(3)財務應付工資賬冊明細表(有借方工資發生明細)原件及復印件;

(4)2011年1—12月員工工資發放明細表;

(5)新增人員補繳2011年社會保險費的“補繳表”。

(6)其他與核實單位應申報工資有關的證明材料、帳冊、憑證和傳票。

(四)年檢補繳

漏報少報社會保險費的單位(除專項年檢的用人單位外),應在2012年7月底前辦畢補申報繳費手續。

三、年檢內容

檢查社會保險登記信息是否準確;是否為全部職工參加社會保險;是否按單位工資總額、職工工資收入申報社會保險費;是否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無欠費。

四、從2012年7月起,單位辦理錄用、退工、退休、社保申報等業務時,應主動出示社保年檢合格的“社會保險登記證”(正本)。對逾期不參加年檢的單位,將按照有關規定查處。

聯系電話:市社保中心82766859,82763408。

各社保辦事處地址、聯系電話

部門名稱

地址

聯系電話

錫山區

社保中心錫山辦事處

東亭鎮二泉路139號

88703249

惠山區

社保中心惠山辦事處

惠山區堰橋鎮政和大道182號

83592265

濱湖區

社保中心濱湖辦事處

梁青路718號

85708151

崇安區

社保中心崇安辦事處

廣瑞路2號

82761562

南長區

社保中心南長辦事處

南長區通揚南路80號

(南長區行政服務中心)

85030622

北塘區

社保中心北塘辦事處

鳳賓路58號

北塘區人力資源資源市場

83158177

新區

社保中心新區辦事處

新華路5號

85253006

濱湖辦馬山站

社保中心馬山辦事處

馬山梅梁路28號

中國銀行二樓

85990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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