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面試的考生必須在面試前按照省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和省級招錄機關(單位)的要求參加面試確認和資格審查。
面試確認的有關事項,由有關省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和省級招錄機關(單位)確定,並在本市和本機關公務員招錄專題網站上公布。
面試確認時,考生應如實提供本人真實完整的學習經歷(包括目前的學習模式、專業、學制等。)和工作經歷,並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畢業證(學位證)、筆試準考證及報考該職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在職人員還須提交所在單位(有人事管理權限)同意報考的證明;在普通高校就讀的2023屆畢業生,還須提交本人學生證和所在高校出具的推薦書(應註明學歷層次、專業等).
報考定向招聘崗位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還須提交相應的服務證書或證明;報考定向招聘崗位的退役士兵(含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還須提交入伍通知書和退伍證。
招聘崗位對基層工作經歷、政治面貌、職業資格有要求的,須提交相關證明和證書。凡考生提交的文件、材料主要信息不真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有關省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和省級招錄機關(單位)有權取消其面試資格。
面試合格的考生,由相關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和省級招錄機關(單位)發出面試通知。如果我放棄面試,我將提交壹份書面聲明。
未提交書面聲明的,以相關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和省級招錄機關(單位)的核查記錄為準。未按要求參加面試者,按自動放棄處理。
面試確認期間出現的空缺,由相關省轄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遞補,從報考同壹職位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等額遞補。補貨只做壹次。如等額候選人仍有空缺,則不予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