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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六項任務是什麽?

(1)罷工

打擊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重要環節,是實施其他綜合治理措施的前提。通過打擊,我們可以發揮震懾的力量,無情地壓制嚴重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有效地遏制嚴重刑事犯罪。因此,必須長期堅持嚴懲嚴重危害社會秩序的犯罪分子的方針,必要時在全國或大範圍內對嚴重犯罪活動進行集中統壹打擊。多數情況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從當地社會治安狀況出發,積極地、有節奏地、有準備地、有重點地開展集中打擊或專項鬥爭。

(2)預防

積極預防工作是減少各種治安危害,維護社會治安秩序的基本措施。對社會成員進行治安形勢和違法犯罪發展趨勢的教育,提高社會成員的治安防範意識。要完善社會各方面的治安防範體系,加強防範設施建設,查堵各種治安漏洞。要建立預警系統,通過對治安信息的收集和分析,不斷提高治安隱患的預見性,加強超前控制。

⑶教育

圍繞公共安全問題的社會教育是維護公共安全的戰略措施。預防公共安全危害的社會教育是多層次的。壹是全社會普遍開展正面教育,如政治思想教育、法制教育、道德紀律教育等。二是有針對性的預防治安危害教育,重點關註可能引發違法犯罪、治安事件、治安事故的因素。三是在執法過程中對造成治安危害的人進行的教育工作。四是制裁後的教育管理,如對刑滿釋放、解除勞動教養或少年教養、執行過治安處罰的人進行幫助教育,讓他們吸取教訓,不再重犯。社會治安防控教育涉及廣泛的群眾思想工作。要在黨委和政府的領導下,動員各部門特別是宣傳、教育、新聞、出版等部門,用健康向上的思想占領思想陣地,加強宣傳教育的組織工作,使思想工作不斷深化和細化,把消極的破壞性因素轉化為積極健康的因素。

(4)管理

加強行政管理是減少治安危害、建立良好社會秩序的重要手段,也是直接維護社會秩序的基礎性工作。通過堵塞漏洞的管理,發現違法犯罪,提高公民的公共安全意識,建立良好的社會治安秩序。治安管理既有行政強制,也有行政說服。必須堅持依法管理、嚴格管理、科學管理、文明管理,同時努力發展群眾自治管理。除了治安管理,做好市場、工商、財貿、稅務、衛生、海關、教育等其他方面的管理工作,也可以大大減少治安問題的發生。

(5)建築

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思想、組織和規範建設是實施綜合治理的關鍵。所謂“治”,很重要的壹個方面是“建”,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程的積極舉措。所以要邊治理邊建設,要邊治理邊建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思想建設,就是要用科學的綜合治理理論和知識武裝全社會,特別是各級有關領導。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組織建設是整頓和建設好城鄉的辦事機構和基層組織。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規範性建設,就是要建立健全與綜合治理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制度體系。這三個方面的建設要同步進行,才能獲得治理工程的整體效益。社會工程建設綜合治理是壹項長期任務,必須長期謀劃,常抓不懈。

(6)轉型

對罪犯的改造是壹項教育人、挽救人、防止重新犯罪的特殊預防工作。監獄、勞動教養管理機關應當堅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不斷提高教育改造質量,實施改造工作的“向前、向外延伸”,動員全社會參與和支持改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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