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辦理範圍
1.屬於福建省內居住的,福州市以外的其它地區居民,可以在福州市補辦身份證和臨時身份證。
2.天津、江蘇、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廣東、陜西、寧夏1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等11個省市自治區的居民,可以在福州市辦理正式身份證和辦理臨時身份證。
3.其他省市的居民,不能辦理正式身份證,但可以接受臨時身份證辦理業務。
二、受理地點
福州市公安局2016年9月13日公布:即日起,全市在11個縣(市)區各設置壹個受理點,負責受理各縣(市)區範圍內,符合跨省異地受理條件人員的換補領身份證業務。11個受理點分別為:
鼓樓公安分局東街派出所(鼓樓區仙塔街80號);
臺江公安分局寧化派出所(臺江區祥阪路錦祥家園);
倉山公安分局對湖派出所(倉山區首山路88號);
馬尾公安分局羅星派出所(馬尾區羅星街道羅星路31號);
福清市公安局宏路派出所(福清市宏路街道宏路街148號);
長樂市公安局航城派出所(長樂市航城街道三峰西路6號);
閩侯縣公安局荊溪派出所(閩侯縣荊溪鎮徐家村236號);
連江縣公安局琯頭派出所(連江縣琯頭鎮琯福大道52號);
閩清縣公安局梅溪派出所(閩清縣梅城鎮下龍洲200號);
羅源縣公安局城關派出所(羅源縣鳳山鎮後張路16號);
永泰縣公安局城關派出所(永泰縣樟城鎮北門路6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