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匯算清繳是什麽意思
根據《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細則,及其他相關稅法之規定,中國對所得稅采取按年計算,分月或者分季預繳的,年終再進行清繳的方式征收。 所謂所得稅“匯算清繳”,是指所得稅的納稅人以會計數據為基礎,將財務會計處理與稅收法律法規規定不壹致的地方按照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納稅調整,將會計所得調整為應納稅所得,套用適用稅率計算得出年度應納稅額,與年度內已預繳稅額相比較後的差額,確定應補或應退稅款,並在在稅法規定的申報期內向稅務機關提交會計決算報表和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以及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資料,經稅務機關審核後,辦理結清稅款手續。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應以企業會計核算為基礎,以稅收法規為依據。二、2023年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間
(壹)壹般企業匯繳時間
企業應當自2022年度終了之日起五個月內(5月31日)前進行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並結清應繳應退企業所得稅稅款。(二)申請辦理註銷登記企業匯繳時間
納稅人發生解散、破產、撤銷等終止生產經營情形,需進行企業所得稅清算的,應在清算前報告主管稅務機關,並自實際經營終止之日起60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結清應繳應退企業所得稅款。納稅人有其他情形依法終止納稅義務的,應當自停止生產、經營之日起60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結清應繳應退企業所得稅款。(三)更正申報註意事項
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申報截止日(自年度終了之日起五個月內(5月31日))前,納稅人如發現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有誤的,可以進行更正申報,並結清應繳應退企業所得稅款,涉及補繳稅款的不加收滯納金。 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申報截止日(自年度終了之日起五個月內(5月31日))後,納稅人如發現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有誤的,可以進行更正申報,涉及補繳稅款的,應自次年6月1日起按日加收滯納金。保險公司工作總結結尾1怎麽寫?
20-2008年對我來說是辛苦的壹年,是收獲的壹年,是生活改變的壹年,是知足的壹年。有壓力就有困難,有低潮就有痛苦,有拼搏就有快樂。這壹年的工作有過糾結,也有過收獲,這壹年的生活有過輝煌,也有過收獲。總結和反思我20年的經歷,還是有很多值得學習的地方。
第壹,在苦難中成長
壹年來,我壹直糾結於每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