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真的起訴,對方應在起訴狀中註明被告的住址、聯系方式等相關信息,否則法院不予受理。
同時,法律文書的送達方式包括直接送達、委托送達、郵寄送達、電子郵件送達、單位送達、公告送達等形式,不包括電話或短信通知。
民事訴訟法
第壹百二十壹條起訴狀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壹)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和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和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請求及其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
(四)證據及其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第八十四條送達訴訟文書必須有回執,受送達人應當在回執上記明收到日期,簽名或者蓋章。
受送達人在送達回證上的簽收日期為送達日期。
第八十五條訴訟文書應當直接送達受送達人。如果受送達人是公民,我不會交給他的成年家屬簽收;受送達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由該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組織的主要負責人或者該法人或者組織的負責人簽收;受送達人有訴訟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簽收;受送達人向人民法院委托代理人的,應當送交代理人簽收。
送達日期為受送達人的成年家屬、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負責接收、訴訟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簽收的日期。
第八十七條經受送達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傳真、電子郵件以及其他能夠確認收到的方式送達訴訟文書,但判決書、裁定書和調解書除外。
通過前款方式送達的,以傳真或者電子郵件到達受送達人特定系統的日期為送達日期。
第八十八條直接送達訴訟文書有困難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為送達或者郵寄送達。郵寄送達的,以回執上註明的收件日期為送達日期。
第八十九條受送達人是軍人的,通過他所在的團級以上單位的政治機關轉交。
第九十條被送達人被收監的,應當通過其所在的監獄轉送。
受送達人被采取強制教育措施的,應當通過其所屬的義務教育機構轉交。
第九十壹條代為轉交的機關、單位收到訴訟文書後,必須立即交給受送達人簽收,以送達回證上的簽收日期為送達日期。
第九十二條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節規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的,可以公告送達。公告後六十日,視為送達。
公告送達時,應當將理由和過程記入案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