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大人才認定及個稅補貼範圍、放寬申請人在前海工作時間限制……5月8日,深圳最新壹期政府公報發布了深圳市前海管理局、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印發的《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境外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認定辦法》(下稱《認定辦法》),與此前政策相比,至少有七大變化,惠及人群將更廣。
“區內工作的境外高端和緊缺人才可享15%個稅優惠”是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下稱“前海”)最吸引人的優惠政策之壹,即獲得認定的境外高端和緊缺人才繳納的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超過應納稅所得額15%的部分,由深圳市政府以財政補貼的形式歸還。
2012年,深圳曾專門制定了《前海境外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認定暫行辦法》及實施細則,並於2013年起實施。5年來(2018年的認定尚未完成,故未含該年),根據業內認可、社會公認的市場化認定原則,不拘泥於學歷學位、職稱職務、工作經驗等原有的人才評價體系,既吸引了科研專家、上市公司合夥人等高端人才,又匯集了香港企業自動化系統專家、芯片架構師等緊缺技術人才到前海,***認定境外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453人次,個稅補貼合計超過1.73億元。
但在人才認定的過程中,也遇到壹些問題,如吸引境外人才絕對數量仍然不多,壹些條款存在漏洞、易被人鉆空子,以及壹些條件性質的條款過於寬泛、難以實際操作等問題。《認定辦法》此次均逐壹予以了修訂和完善。
由於現在粵港澳大灣區也將實施個稅優惠政策,在政策銜接上,前海將按《認定辦法》受理和認定2018年12月31日之前的個稅補貼。待廣東省、深圳市境外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的認定和補貼辦法出臺,且前海個稅財政補貼政策被清理後,將執行粵港澳大灣區個稅優惠政策。
另外需要提醒的是,在同壹時間段內,享受前海個人所得稅財政補貼政策的申請人,將不再重復享受深圳市產業發展與創新人才獎、前海人才發展引導專項資金、前海總部企業人才扶持資金等人才優惠政策規定的獎勵或補貼。
變化1“優才計劃香港居民”和“赴港澳定居內地居民”也納入個稅補貼範圍
在以前的認定中,前海個稅補貼對象僅將港澳臺永久性居民納入補貼範圍。但由於獲得香港居民身份後要滿7年才能獲得香港永久居留權,導致部分人才因此門檻難以享受個稅優惠。
為擴大政策的受惠面,經聽取香港特區政府駐深圳聯絡處的相關意見,現在將“取得香港入境計劃(優才、專業人士及企業家)的香港居民”和“赴港澳定居的內地居民”等兩類香港大力引進的人才,也納入這壹人才認定及個稅補貼範圍,凸顯前海依托香港、服務香港的定位。
變化2在前海工作滿壹年才能申請變為連續工作滿90天即可
以前要申請認定,對申請年度的工作時間有“在前海工作滿壹年”的要求,但現在改為“在前海連續工作已滿90天”。
變化3在前海“應納稅所得額”達到30萬元以上才可申請
以前對申請人只有“在前海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的要求,但現在還新增了“申請年度在前海應納稅所得額達到3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規定。
需要特別強調的是,這個30萬元是“應納稅所得額”,而不是“已納稅額”,不要理解為“交給稅務局的錢要達到30萬元”。
變化4新增個人申請渠道個人勞務所得可由個人提出申請
以前壹般情況下,前海管理局只接受以企業或機構為單位的申請材料。但現在的表述是“在前海註冊的企業和其他機構任職、受雇,或在前海提供獨立個人勞務”。
這就意味著新增了個人申請渠道,不過需要註意的是僅限申請個人勞務所得的,才可由個人提出申請哦。申報程序也是在申報系統網上申報,然後再提交紙質材料。
變化5歸國留學人才要提交《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由於補貼對象含“取得境外長期居留權的海外華僑和歸國留學人才”,但此前在具體認定時,遇到了持個別小國長期居留權(即“綠卡”)人員身份認定問題,這些人員雖然出具了國外永久居留權證明,但無法出具“海外華僑和歸國留學人才”的相關身份認定材料,難以判定是否符合人才認定條件並進而享受財政補貼,存在騙補的風險。
經詢僑務部門,這次對申報材料進壹步明確和細化,要求申請人提交中國護照、中國身份證、國外長期(或永久)居留憑證。其中,歸國留學人才還要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開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必要時,前海管理局還可以要求申請人提供住在國中國使領館出具的長期(或永久)居留權公證書、認證書或住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公證書和住在國居留記錄。
變化6不能申報個稅補貼情形裏的處分期限設定為三年
此前對不能申請個稅補貼情形的規定較為籠統,且表述含糊,不易操作。現在則進行了明確,並按照處分期限做法,在犯罪、納稅或誠信記錄等行為的基礎上明確了三年的期限,三年後的可以解除限制。
具體表述為:“3年內,申報個人因犯罪受到刑事處罰、不依法納稅、申請前海個人所得稅財政補貼資金存在不誠信行為的;或申報個人對所在單位3年內因犯罪受到刑事處罰、不依法納稅、申請前海個人所得稅財政補貼資金存在不誠信行為負有直接或主要責任的”不得申報境外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
變化7補貼資金不再先撥付給企業直接撥付到人才賬戶
撥付方式也有所調整,以前是補貼資金先撥付給企業,企業再撥付給人才,這容易出現企業留置資金不撥付給人才的情況。現在調整為補貼資金直接撥付到人才賬戶,讓人才更有獲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