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億歐導讀?]?[?億歐導讀?]?據億歐汽車統計,2020年2月(2.01-2.29)期間,各地***出臺了9項汽車出行產業相關政策。其中,國家層面6項、地方層面3項,內容涉及新能源汽車、智能汽車、汽車流通、汽車制造等方面。
作者丨錢漪
編輯丨郝秋慧
據億歐汽車統計,2020年2月(2.01-2.29)期間,各地***出臺了9項汽車出行產業相關政策。其中,國家層面6項、地方層面3項,內容涉及新能源汽車、智能汽車、汽車流通、汽車制造等方面。
在國家政策層面,發改委、工信部、交通運輸部等11部委聯合印發《智能汽車創新發展戰略》。早在2018年1月7日,工信部就出臺了《智能汽車創新發展戰略》(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時隔兩年,戰略正式印發出臺。
戰略提出,發展智能汽車對中國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2025年也是國家有條件進行自動駕駛規模生產的關鍵節點。到2025年,中國標準智能汽車的技術創新、產業生態、基礎設施、法規標準、產品監管和網絡安全體系基本形成,要實現有條件自動駕駛的智能汽車達到規模化生產,實現高度自動駕駛的智能汽車在特定環境下市場化應用。
跨界融合、產業協同是核心關鍵詞。智能汽車與智能交通發展密不可分,?戰略強調了智能汽車與智慧交通、智慧城市等領域的協同發展重要性的同時,鼓勵跨界融合的產業生態,提出了構建協同開放的智能汽車技術創新體系的主要任務。
另外,工信部發布的《關於修改<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規定>的決定征求意見稿》壹定程度上降低對企業技術門檻的要求。征求意見稿刪除了規定中三項與新能源汽車整車生產企業審批有關的要求,降低了新能源汽車企業的準入及管理門檻。將生產和開發能力進行分離,為“新能源汽車代工”正名,為剩余產能的合理利用打開了通道。工信部表示,對規定進行修改是為了更好適應中國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需要。
疫情的籠罩給原本下行的車市雪上加霜。
為對沖疫情對汽車消費的影響,扶持企業復工復產,工信部印發《關於有序推動工業通信業企業復工復產的指導意見》,提出優先支持汽車等產業鏈長、帶動能力強的產業,積極穩定汽車等傳統大宗消費,鼓勵汽車限購地區適當增加汽車號牌配額,帶動汽車及相關產品消費。政策頻頻釋放利好信號,汽車消費政策也有望再松動。
地方層面,佛山成為首個出臺鼓勵汽車消費“救市”政策的城市。2月3日,佛山市人民政府發布《佛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佛山市促進汽車市場消費升級若幹措施試行的通知》,提出鼓勵"國六"標準排量汽車消費,給予每輛車2000-5000元不等的補貼。在購車環節加強消費信心,刺激汽車消費。
以下是2020年2月汽車產業相關政策:
國家政策
工信部發布《關於修改<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規定>的決定征求意見稿》
2月10日,工信部發布《關於修改<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規定>的決定征求意見稿》顯示,將對包括《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準入審查要求》、《企業集團下屬企業的準入審查要求》、《新能源汽車產品專項檢驗項目及依據標準》、《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準入申請書》等10項內容進行修改。《征求意見稿》將原規定第五條第三款中,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所必須的?“設計開發能力”,修改為具備生產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所必需的“技術保障能力”。此外,跟設計研發有關的大部分要求也被刪除。
發改委、工信部、交通運輸部等11部委聯合印發《智能汽車創新發展戰略》
2月12日,發改委、工信部、交通運輸部等11個國家部委聯合發布了“關於印發《智能汽車創新發展戰略》的通知”(以下簡稱“戰略”),為加快推進智能汽車創新發展,《戰略》明確提出到2025年,中國標準智能汽車的技術創新、產業生態、基礎設施、法規標準、產品監管和網絡安全體系基本形成。《戰略》提出,要實現有條件自動駕駛的智能汽車達到規模化生產,實現高度自動駕駛的智能汽車在特定環境下市場化應用。智能交通系統和智慧城市相關設施建設取得積極進展,車用無線通信網絡(LTE-V2X?等)實現區域覆蓋,?新壹代車用無線通信網絡(5G-V2X)在部分城市、高速公路逐步?開展應用,高精度時空基準服務網絡實現全覆蓋。
工信部公布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第328批)
2月13日,根據《中華人民***和國行政許可法》《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有關規定,工信部將許可的汽車、摩托車、三輪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第328批)和《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2020年第2批)予以公告。
據悉,第328批申報新產品的汽車、摩托車、低速汽車生產企業***計642戶,其中汽車生產企業511戶、摩托車生產企業131戶。以上企業申報的新產品***計2979個,其中汽車產品2534個、摩托車產品445個。新能源汽車產品涉及222款車型,其中純電動產品***79戶企業193個型號、插電式混合動力產品***10戶企業20個型號、燃料電池產品***6戶企業9個型號。
工信部、國家稅務總局公告《享受車船稅減免優惠的節約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第十四批)
2月21日,工信部、國家稅務總局公告第十四批《享受車船稅減免優惠的節約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本批次《目錄》涉及新能源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21款,目錄涉及比亞迪、長城汽車、吉利汽車、上汽大通、上汽大眾、神龍汽車等13家汽車廠商。
財政部修改《節能減排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2月21日,財政部發布關於修改《節能減排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通知將第二條?“專項資金”修改為“補助資金”,”刪去“以獎代補主要根據節能減排工作績效分配;據實結算項目主要采用先預撥、後清算的資金撥付方式。”而新能源汽車補貼就隸屬於“節能減排補助資金”範疇,這意味著新能源汽車補貼不再采用先預撥、後清算的資金撥付方式。
工信部印發《關於有序推動工業通信業企業復工復產的指導意見》
2月24日,工信部印發《關於有序推動工業通信業企業復工復產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提出切實幫助企業做好復工復產工作。其中特別提到優先支持汽車等產業鏈長、帶動能力強的產業,並且積極穩定汽車等傳統大宗消費,鼓勵汽車限購地區適當增加汽車號牌配額,帶動汽車及相關產品消費。重點支持5G、工業互聯網、集成電路、工業機器人、增材制造、智能制造、新型顯示、新能源汽車、節能環保等戰略性新興產業。
《指導意見》***十條,總體要求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各項決策部署,堅持突出重點、統籌兼顧,分類指導、分區施策,主動擔當,積極作為,切實幫助企業做好復工復產工作。另外,全力保障重點醫用防護物資供給、切實幫助企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加大中小企業扶持力度、加緊推動民生必需品生產企業復工復產、推動重點行業企業復工復產、推進重大項目開工復工、大力促進市場消費提質擴容、打通人流物流堵點、加強分類指導。
地方政策
佛山市人民政府發布《關於印發佛山市促進汽車市場消費升級若幹措施(試行)》
2月3日,佛山市人民政府網站發布《關於印發佛山市促進汽車市場消費升級若幹措施(試行)》通知顯示,為推進汽車消費市場轉型升級,促進汽車消費,佛山市提出鼓勵“國六”標準排量汽車消費、簡化購車登記手續、加快柴油貨車汙染治理、提升汽車金融服務質效等多項措施。為鼓勵“國六”標準排量汽車消費,將對在佛山市註冊登記的汽車銷售企業購買“國六”標準排量汽車給予資金補助。該《通知》將於3月1日實施,有效期1年。
唐山市人民政府發布《加強市中心區高汙染車輛專項整治的決定》
2月12日,為進壹步加強移動源汙染防治,持續改善大氣環境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柴油貨車汙染治理攻堅戰行動計劃》(環大氣〔2018〕179號)、《關於加快推進重型柴油貨車汙染防治的若幹措施》(冀氣領辦〔2019〕160號)、《唐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市中心區高汙染車輛專項整治的決定》規定,唐山市人民政府發布市中心區禁止使用高排放機動車事項通告。
深圳市發改委發布《深圳市2019-2020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實施細則》
2月18日,深圳市發改委發布了《深圳市2019-2020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實施細則》。《細則》指出,在深圳市行政區域範圍內依法註冊登記並符合本政策規定條件的新能源汽車,在獲得國家車輛購置補貼後,可按要求申領深圳市車輛購置補貼。財政補貼標準按三種情況執行: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25日上牌的新能源汽車;2019年3月26日至2019年6月25日上牌的新能源汽車;2019年6月26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上牌的新能源汽車。其中,2019年8月7日以後上牌的新能源汽車不再給予購置補貼。
編輯:郝秋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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