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抵房與商品房的區別是什麽?
1、工抵房與商品房的類別不同,工抵房指的就是工程抵款房它是壹種房屋的實體,也就是把工抵房折算成貨幣以後在交給工程建築方的房屋。工抵房在購買、交稅、入住時和商品房並沒有區別。
2、開發商在建設工程結束之後壹定要將工程款全部支付給施工方,但可能因為壹些原因開發商無法及時將這筆款支付給施工方,但是為了雙方的利益,在雙方協商並同意的情況下,開發商會將壹部分房屋代替工程款交給施工方,這些房子就是工程抵款房。
3、購買商品房的註意事項:購買時需要仔細審查土地使用權有沒有存在抵押的情況。查看審核開發商需要具備的法定手續以及相關證件。
4、壹定要向工作人員咨詢清楚,所交易房屋的稅費以及貸款的審批程序是如何的。而且事實上,購房人確實負擔沈重的債務,無論對任何人都是不輕松的。
5、需要註意的是簽訂合同的時候,部分條款是可以修改、還可進行補充協議。現在國土房管局交易中心很容易查到房子的抵押情況,如果房子確實處於抵押狀態,可以明確和開發商表明解押期限,在約定期限之後再去查壹次。
購買工抵房需要註意什麽?
首先,與誰簽購房合同。雖然工程抵押房由開發商抵押給了債權公司壹方,但房子的產權仍屬於開發商。因此買家要購買工程抵押房,就必須與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而與債權公司簽訂的購房合同無效。如果債權人辦理了過戶登記手續,獲得了房屋所有權證,那麽買房人就不應與開發商簽購房合同,而應與債權人簽合同,相當於購買二手房。
其次,出了問題誰承擔。既然合同是與開發商簽的,權利義務當然由開發商承擔。有的購房者認為房子是從施工企業手裏買的,與開發商簽合同只是走形式,壹旦出問題應當找施工企業,這種想法是錯誤的。施工企業並不是商品房銷售合同的壹方,合同對其沒有約束力。因此,購房者簽合同時應慎重,應當將與施工企業約定的條件,如價格、付款時間、面積、交房時間等原原本本寫進購房合同中,以防出現問題。壹旦真的出現問題,也應由開發商承擔責任。
再次,就是壹定要把約定價格寫進合同,並由開發商出具售房發票。購房者壹般都是因工程抵押房便宜才買的,但房價是施工企業確定的,而合同卻是與開發商簽的。開發商簽合同時往往定價較高,以便更多地抵償工程款,這樣就存在合同價款高於施工企業與購房者約定價款的情況。壹旦產生糾紛,開發商就可以依據合同要求購房者補足房款,屆時購房者將有口難辯。因此,購房者簽合同時,應將與施工企業約定的價格寫進合同。此外,發票應當由開發商出具,這樣壹方面可以避免購房者辦理產權時的麻煩,另壹方面可防止開發商以未收到房款為由拒不履行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