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地稅機構合並後,實行以國家稅務總局為主與省(區、市)人民政府雙重領導管理體制。國地稅合並意味著什麽蘭州財經大學財稅與公***管理學院副院長李永海博士認為,改革現行國地稅征管體制,將省級和省級以下國地稅機構合並,在新時代背景下,具有非常重要的現實意義。壹是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的要求。十九大報告明確提出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範、運行有效的制度體系”,國地稅在近年來不斷強化合作的基礎上進行機構合並,可以更好地踐行全心全意為納稅人服務的宗旨。二是進壹步減輕納稅人負擔的要求。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和稅收制度管理的不斷深化,納稅人對國稅地稅合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有必要通過國地稅機構的合並,調整優化稅務機構職能和資源配置,切實減輕納稅人負擔,為納稅人提供更加優質高效和公平便利的服務,增強納稅人的獲得感。三是落實“放管服”改革的要求。2017年以來,國務院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不斷優化稅收營商環境,助力經濟高質量發展。通過國地稅合並,可以降低稅收征納成本,提高征管效率,推動“放管服”改革落地見效。甘肅省委黨校馬克思主義學院副院長、經濟學教授馬應超博士認為,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的多重制度效應和政策紅利逐步顯現。壹是有助於構建優化高效統壹的稅收征管體系。國稅地稅合並後,實行以國家稅務總局為主與省區市人民政府雙重領導管理體制。管理鏈條縮短,稅費收入的規範性和執行上更加剛性,必將為未來稅費制度改革,統壹政府收入體系、規範收入分配秩序創造條件,夯實國家治理現代化基礎。二是有助於納稅人辦稅便利化的提升。國稅地稅合並,有望從根本上解決稅收征收上的“兩頭跑”“兩頭查”問題,維護納稅人和繳費人的合法權益,減輕辦稅和繳費負擔,促進優化營商環境。三是有助於稅收征管效率的全方位提升。國地稅合並之後,垂直管理體制將在很大程度上規避地稅征收率低的問題,征收率的提升會縮小法定稅率和實際稅率的差異,同時明確企業對納稅程度的預期,也有利於未來減稅政策能夠落到實處。四是有助於新時代稅收征管流程再造。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不只是國稅地稅機構的合並,也是稅務部門領導體制、運行機制、管理方式、職能職責的壹場深刻變革,更是執法和服務標準、業務流程等方面的集成創新。
法律客觀:國地稅合並地稅人怎麽辦分流壹般是工作崗位的調整,不會涉及到個人身份問題的。如果妳原來是公務員,合並分流後應該還是公務員編制。根據按照《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和各省委、各省政府的要求,積極穩妥地在地稅系統範圍內實施公務員制度,調整和優化地稅隊伍結構,保證全省地稅工作的連續性和穩定性。各省地方稅務局、省財政廳、省人事勞動保障廳制訂的地稅系統超編人員清理工作方案規定的要求:超編人員清理工作遵循“統壹部署、分級負責、有序進行、積極穩妥”的原則。各直屬地方稅務局應按照省地方稅務局的統壹部署和要求,認真做好本單位人員清理工作。實行“壹把手”負責制,加強組織領導,深入細致地做好分流人員的思想工作,認真落實政策,確保超編人員清理工作順利完成。根據地方稅務系統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下達的編制數,通過人員清理、幹部向公務員過渡、空編考錄公務員等辦法,全面實施公務員制度,優化隊伍結構,提高隊伍素質。對已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工人,壹律按《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辦理退休手續;對參加工作年限滿30年(1972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的,不受年齡限制,本人提出申請,經用人單位批準,提前辦理退休手續。具有國家幹部身份的在職工作人員;由地級市和省人事勞動部門按國家、省有關文件規定聘用為國家幹部的在職人員;經省人事勞動部門授權由市、縣人事勞動部門按國家有關文件規定聘用為國家幹部的在職工作人員。已參加省人事勞動保障廳與省地方稅務局於1999年7月和1999年11月組織的地稅系統現有幹部國家公務員過渡考試的地稅系統工商稅人員與海口市農稅人員,可不再參加過渡考試幹部向公務員過渡。因此,對於在國地稅合並之後只是會有工作崗位的調整,不會改變原有的身份。對於原本是公務員的在合並之後還是公務員,這點是不會變的,大家也不用有任何的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