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稅務機關辦理了稅務登記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當期未發生應稅行為,按照國家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的規定,應向稅務機關辦理零申報手續,並註明當期無應稅事項。通俗地講,納稅申報的所屬期內,沒有發生應稅收入,同時也沒有應納稅額的情況,稱為零申報。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條
企業,企業在外地設立的分支機構和從事生產、經營的場所,個體工商戶和從事生產、經營的事業單位。以下統稱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三十日內,持有關證件,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應當於收到申報的當日辦理登記並發給稅務登記證件。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將辦理登記註冊、核發營業執照的情況,定期向稅務機關通報。本條第壹款規定以外的納稅人辦理稅務登記和扣繳義務人辦理扣繳稅款登記的範圍和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二、申報範圍是什麽
城市規劃區內各類建設項目包括住宅、工業、倉儲、辦公樓、學校、醫院、市政交通基礎設施等的新建、改建、擴建、翻建,均需依法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具體範圍包括:
1、新建、改建、擴建建築工程;
2、各類市政工程、管線工程、道路工程等;
3、文物保護單位和優秀近代建築的大修工程以及改變原有外貌、結構、平面的裝修工程;
4、沿城市道路或者在廣場設置的城市雕塑等美化工程;
5、戶外廣告設施;
6、各類臨時性建築物、構築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