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賬戶:
銀行賬戶是客戶在銀行開立的存款賬戶、貸款賬戶、往來賬戶的總稱。在我國,按規定,凡國家機關、團體、部隊、學校及企事業單位,均須在銀行開立賬戶。按照用途的不同,銀行賬戶可分為基本賬戶、專用賬戶和輔助賬戶三類。在銀行會計核算的賬務組織中,為了保證賬簿記錄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正確性,而設置的明細分類賬戶和總分類賬戶,是對銀行業務及財務活動所引起的資金來源與資金運用進行明細和匯總的分類記錄和反映。
平賬:
平賬(名詞):簡單的說,就是讓各個分類賬戶的金額與其匯總賬戶的金額互相核算相等。即會計中的所說的"賬賬相符"。比如說,原材料賬戶中的各個原材料的賬戶余額相加匯總,與總賬中的原材料科目相等,這就叫平,如果不相等,那就要進行查找原因,是否是憑證記錄有誤,憑證是否借貸相等;賬簿記錄是否準確;憑證匯總單是否借貸記錯。
平賬(動詞):就是把各個分類賬戶的金額與其匯總賬戶的金額互相核算原本不相等的情況,經過合理合法的調整,變為相等的行為。即"使賬賬相符"。
做賬:
做賬,指會計進行賬務處理的過程。從開始記賬入冊直到結算的全過程以及其中的環節。做賬需要根據以下方面:
1.根據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
2.根據記賬憑證編制科目匯總表;
3.根據記賬憑證和科目匯總表登記會計賬簿(包括總賬和明細賬);
4.根據會計賬簿(主要是總賬)編制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
5.根據會計報表編制納稅申報表;
6.年終結轉損益(也可以逐月結轉損益);
7.編制年度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
8.根據年度會計報表編制所得稅年報和其他各稅種的匯算清繳自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