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第61號規定,扣繳義務人向居民個人支付工資、薪金所得時,應當按照累計扣繳辦法計算扣繳稅款,並按月進行扣繳申報。
根據代扣代繳方式,個稅的計算公式如下:
累計代扣代繳應納稅所得額=累計本年應繳納稅前工資-累計個稅起征點-累計五險壹金個人部分-累計專項附加扣除
本期扣繳稅額=(累計扣繳應納稅所得額×扣繳率-速算扣除)-累計扣繳稅額。
二。2019新稅率表
1,工資範圍在1-5000元之間,含5000元,適用的個人所得稅稅率為0%;
2.工資在5000元至8000元之間,含8000元的,適用的個人所得稅稅率為3%;
3.工資在8000-17000元範圍內的,含17000元,適用的個人所得稅稅率為10%;
4.工資在17000元至30000元之間的,含30000元,適用的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
5.工資在3萬元至4萬元之間的,含4萬元,適用的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5%;
6.工資在4萬元至6萬元之間的,含6萬元,適用的個人所得稅稅率為30%;
7.工資在6萬元至8.5萬元之間的,含8.5萬元,適用的個人所得稅稅率為35%;
8.工資在85000元以上的個人所得稅稅率為45%。
個人所得稅年度代扣所得稅與年度應納稅額不壹致怎麽辦?
年度代扣所得稅與個人依法計算的年度個人所得稅不壹致的,按照“依法納稅、自願退稅”的原則,由納稅人在取得所得後的3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期間,向用人單位或職工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匯算清繳納稅申報,提交年度個人所得稅申報表,多退少補。
什麽是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簡單來說,預扣預繳就是根據每個月的當期收入和扣除項目,計算出需要繳納的稅款,扣除稅款後進行申報,然後將下壹年度不同公司和項目的所有收入進行合並匯總,計算出需要補繳還是退還已繳納的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