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出臺政策鼓勵環保企業發展。除國家規定的優惠政策外,地方市政府有關部門還將在融資、稅收、市場、價格等方面對環保新產品的開發和技術改造給予支持。鼓勵在高新技術開發區興辦環保產業,鼓勵外商投資環保產業。對高新技術企業,擬按15%的稅率征收所得稅。對國內不能生產的用於環保產業技術改造項目的生產設備、儀器和技術資料,可以享受國家有關進口減免稅政策,在固定資產投資中優先考慮效益好的從事環保產業生產的重點企業和工程設計單位。財政部門還將安排部分資金支持環保產業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的研究。各部門在安排技術改造和環保項目貸款貼息時,將優先考慮使用省內生產的環保設備(產品)的項目,並適當增加貼息。國家出臺五項政策鼓勵環保設備投資。從國家經貿委獲悉,從2000年起,生產和使用列入當年國家鼓勵的環保設備(產品)目錄的環保設備的企業,將享受有關鼓勵和扶持政策。
這些政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和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主要包括:
壹是凡在中國境內和解的企業技術改造項目,均享受企業所得稅投資抵免優惠政策。
二是使用《目錄》內國產設備的企業,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可實行加速折舊。
三是專業生產《目錄》中設備(產品)的企業,年凈收入在30萬元以下(含30萬元)的,暫免征收企業所得稅,超過30萬元的,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四是國家經貿委將重點鼓勵技術創新和技術改造中所列設備(產品)的開發、研究、生產和使用,對符合條件的國家重點項目將給予貼息支持或適當補貼。
五是使用財政性資金的建設項目或政府采購,應優先選擇符合要求的目錄內設備(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