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錄:
借:施工成本
貸:工程物資
應付職工薪酬等
施工企業亦稱“建築安裝企業”,從事各種建築安裝施工活動的生活經營單位,是實行獨立核算的經濟實體。它包括各種土木建築公司、設備安裝公司、機械施工公司等。承提工業與民用建築、設備安裝,礦山建設、鐵路、公路、橋梁等施工任務。施工企業承包工程,由國家下達任務或通過招標投標形式,與發包的建設單位簽訂工程承包合同作為執行的依據。施工企業通過建築安裝活動,把各種建築材料和構件建成各種建築物或構築物,把各種機器設備組裝起來形成生產能力,為國民經濟的發展提供物質技術基礎。其基本任務是根據批準的基本建設計劃、設計文件和國家規定的施工驗收技術規範,以及與建設單位或工程承包公司簽訂的施工合同要求,具體組織管理施工活動,按期完成承擔的基本建設任務,不斷降低工程成本,為國家提供質量優良的建築安裝產品,為發展生產和改善人民生活服務。
施工企業從事房屋建築、公路、水利、電力、橋梁、礦山等土木工程施工。它包括建築公司、設備安裝公司、建築裝飾工程公司、地基與基礎工程公司、土石方工程公司、機械施工公司等。
施工企業國際上通稱承包商,按承包工程能力分為工程總承包企業、施工承包企業和專項分包企業三類。
(壹)工程總承包企業
指從事工程建設項目全過程承包活動的智力密集型企業。它應當具備的能力是:工程勘察設計、工程施工管理、材料設備采購、工程技術開發應用及工程建設咨詢等。
(二)施工承包企業
指從事工程建設項目施工階段承包活動的企業。它應具備的能力是:工程施工承包與施工管理。
(三)專項分包企業
指從事工程建設項目施工階段專項分包和承包限額以下小型工程活動的企業。它應當具備的能力是:在工程總承包企業和施工承包企業的管理下進行專項工程分包,對限額以下小型工程實行施工承包與施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