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分析如下:
1.管理人員工資:包括管理人員的基本工資、工資補貼、補充工資、職工福利費和勞動保護費。
2.辦公費用:文具、紙張、賬目、打印、郵電、通訊、書報、會議、水、電、氣、集體供暖(含現場臨時宿舍供暖)、防暑降溫、衛生保潔等。
3.差旅費:員工出差和工作調動的差旅費、住宿補助、當地交通費和誤餐補助、員工探親差旅費、勞務招聘費、員工退休和辭職的壹次性差旅費、工傷職工醫藥費、場地調動費、管理部門使用的車輛燃料費和養路費。
4.固定資產使用費:管理和試驗部門及附屬生產單位使用的屬於固定資產的房屋、設備、儀器等的折舊、大修、維護或租賃費。
5.工具器具使用費:生產工具、器具、家具、車輛、檢驗、試驗、測繪、消防器具等的購置、維護和攤銷費。管理機構和人員使用的非固定資產。
6.勞動補助:企業支付的前職工安置補助費、職工遣散費、患病六個月以上的患病職工工資、職工死亡喪葬補助費和撫恤費,以及按規定支付給離休幹部的全部資金。
7.工會經費:根據國家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企業按職工工資總額計提的工會經費。
8.職工教育經費:為保證職工學習先進技術,提高文化水平,根據國家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由施工企業按職工工資總額計提的費用。
9.財產保險費:用於施工管理的財產和車輛的保險費。
10.勞動安全衛生檢查費:施工企業根據國家勞動安全管理規定,接受勞動安全管理部門對企業進行安全資質認定、特種設備安全檢查、勞動衛生檢查、勞動安全培訓考核所發生的費用。
11.財務費用:企業為籌集資金而發生的各種費用。
12.稅費:企業按規定繳納的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辦公用車車船稅。
13、其他:工程排汙費、建設項目定點復測、工程交接、場地清理費、檢驗檢測費、技術轉讓費、技術開發費、業務招待費、綠化費、廣告費、公證費、法律顧問費、咨詢費等。
法律依據
《鐵路施工企業成本費用管理辦法》第三條企業成本管理的基本任務是:通過成本預測、決策、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正確反映企業的經營成果;不斷降低成本,提高盈利能力,保護投資者權益。
第四條企業成本管理的主要內容是:建立健全成本管理責任制;加強成本管理的基礎工作;進行成本預測和決策,確定目標成本,編制成本計劃;嚴格遵守成本和費用的範圍;實施嚴格的成本控制;根據財務會計制度和成本核算方法,及時正確地計算成本和費用;分析和評估成本和費用指標的完成情況。
第五條企業在成本管理中,必須執行國家的財經方針政策,遵守財經法規和財經紀律。接受國家財政、審計、稅務機關和上級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逐步實行註冊會計師公正評價。
第六條企業在生產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分為制造費用和期間費用。項目(產品)的成本核算采用制造成本法,企業的期間成本直接計入當期損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