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稅是在對貨物普遍征收增值稅的基礎上,選擇少數消費品再征收的壹個稅種,主要是為了調節產品結構,引導消費方向,保證國家財政收入。現行消費稅的征收範圍主要包括:煙,酒及酒精,鞭炮,焰火,化妝品,成品油,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高爾夫球及球具,高檔手表,遊艇,木制壹次性筷子,實木地板,汽車輪胎,摩托車,小汽車等稅目,有的稅目還進壹步劃分若幹子目。
消費稅實行價內稅,只在應稅消費品的生產、委托加工和進口環節繳納,在以後的批發、零售等環節,因為價款中已包含消費稅,因此不用再繳納消費稅,稅款最終由消費者承擔。
[編輯本段]消費稅的納稅人
消費稅的納稅人是我國境內生產、委托加工、零售和進口《中華人民***和 國消費稅暫行條例》規定的應稅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具體包括:
在我國境內生產、委托加工、零售和進口應稅消費品的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私有企業、股份制企業、其他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單位、個體經營者及其他個人。根據《國務院關於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適用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等稅收暫行條例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在我國境內生產、委托加工、零售和進口應稅消費品的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也是消費稅的納稅人。
消費稅是國家為體現消費政策,對生產、委托加工、零售和進口的應稅消 費品征收的壹種稅。
消費稅是對在中國境內從事生產和出口稅法規定的應稅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壹種流轉稅,是對特定的消費品和消費行為在特定的環節征收的壹種間接稅。
[編輯本段]消費稅征稅範圍
消費稅的征收範圍包括了五種類型的產品:
第壹類:壹些過度消費會對人類健康、社會秩序、生態環境等方面造成危 害的特殊消費品,如煙、酒、鞭炮、焰火等;
第二類: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貴重首飾、化妝品等;
第三類:高能耗及高檔消費品,如小轎車、摩托車等;
第四類: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類消費品,如汽油、柴油等;
第五類:具有壹定財政意義的產品,如汽車輪胎、護膚護發品等。
[編輯本段]消費稅的計稅依據
消費稅的計稅依據分別采用從價和從量兩種計稅方法。實行從價計稅辦法征稅的應稅消費品,計稅依據為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實行從量定額辦法計稅時,通常以每單位應稅消費品的重量、容積或數量為計稅依據。
壹、 增值稅的概念:
以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取得的增值額為征稅對象的壹種稅。
壹、增值稅的納稅人
在中華人民***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
二、增值稅的征收範圍
增值稅征收範圍包括:1、貨物;2、應稅勞務;3、進口貨物。
三、增值稅的稅率
增值稅稅率分為三檔:基本稅率17%、低稅率13%和零稅率。
四、增值稅的計稅依據
納稅人銷售貨物或提供應稅勞務的計稅依據為其銷售額,進口貨物的計稅依據為規定的組成計稅價格。
[編輯本段]增值稅征收範圍
增值稅的征稅範圍包括:銷售和進口貨物,提供加工及修理修配勞務。這裏的貨物是指有形動產,包括電力、熱力、氣體等,不包括不動產。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貨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貨物並收取加工費的業務;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對損傷和喪失功能的貨物進行修復,使其恢復原狀和功能的業務。
納稅義務人
從事增值稅應稅行為的壹切單位、個人以及雖不從事增值稅應稅行為但賦有代扣增值稅義務的扣繳義務人都是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在1994年之前外資企業繳納工商統壹稅,並不是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但1993年11月6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國稅發[1993]138號《關於涉外稅收實施增值稅有關征管問題的通知》後,從1994年1月1日起外資企業也成為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
由於增值稅實行憑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稅款的制度,因此對納稅人的會計核算水平要求較高,要求能夠準確核算銷項稅額、進項稅額和應納稅額。但實際情況是有眾多的納稅人達不到這壹要求,因此《中華人民***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將納稅人按其經營規模大小以及會計核算是否健全劃分為壹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具體劃分標準為:
生產型納稅人,年增值稅應稅銷售額為100萬元人民幣;
批發、零售等非生產型納稅人,年增值稅應稅銷售額為180萬元人民幣。
小規模納稅人
年銷售額達不到前述標準的為小規模納稅人,此外個人、非企業性單位以及不經常發生增值稅應稅行為的企業也被認定為小規模納稅人。小規模納稅人在達到標準後經申請被批準後可以成為壹般納稅人。
對小規模納稅人實現簡易辦法征收增值稅,其進項稅不允許抵扣。
壹般納稅人
年增值稅應稅銷售額達到標準的可以成為壹般納稅人,此外對於生產型納稅人如果會計核算健全的,這壹標準可以放寬至30萬元人民幣,但對非生產型商貿企業無論其會計核算健全是否健全均要達到標準才能認定為壹般納稅人。另外,由於自1999年起國家強制推廣稅控加油機,並禁止非稅控加油機的生產和銷售,所以國家稅務總局2001年12月3日發布國稅函[2001]882號《關於加油站壹律按照增值稅壹般納稅人征稅的通知》規定從2002年1月1日起將所有從事成品油銷售的加油站都認定為壹般納稅人,而無論其規模是否達到標準和會計核算是否健全。
已認定為壹般納稅人的企業如無下列行為,即使某壹年度的應稅銷售額達不到標準通常也不取消其壹般納稅人資格。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有偷、騙、抗稅行為;
連續3個月未申報或者連續6個月納稅申報異常且無正當理由;
不按規定保管、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稅控裝置,造成嚴重後果。
對於剛剛成為壹般納稅人的商貿企業(包括小規模納稅人轉為壹般納稅人)需經過壹個納稅輔導期才能成為正式的壹般納稅人,輔導期壹般不少於6個月。輔導期內稅務部門將對其進行較嚴格的管理,包括:限制每月的專用發票申購數量,如需超額申購的,要按前次巳領購並開具的專用發票銷售額,向主管稅務機關預繳4%的增值稅款等等。
輔導期達到6個月後,稅務機關應對其進行全面評審,如同時符合下列條件,可認定為正式壹般納稅人。
增值稅壹般納稅人適用基本稅率、低稅率。小規模納稅人適用征收率,壹般納稅人銷售舊貨等也適用征收率。
基本稅率
對於增值稅壹般納稅人從事應稅行為,除下述低稅、免稅等以外,壹律適用17%的基本稅率,對於煙、酒、奢侈品等特殊貨物另通過加征消費稅來進行稅收負擔的調節。
低稅率
為減輕某些行業的稅收負擔,除基本稅率以外,另規定了壹檔13%的低稅率,適用低稅率的貨物有:農業產品;暖氣、冷氣、熱水、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沼氣、居民用煤制品;圖書、報紙、雜誌;飼料、化肥、農藥、農機(不包括農機零部件)農膜;金屬和非金屬礦采選產品以及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貨物。增值稅壹般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上述貨物,按13%的低稅率計征增值稅。
征收率
小規模納稅人適用征收率,其中商業類小規模納稅人,適用的征收率為4%;工業類小規模納稅人,適用的征收率為6%,並且均不得抵扣進項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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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稅 yíngyèshuì
營業稅的概念:
營業稅是對在我國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就其所取得的營業額征收的壹種稅。營業稅屬於流轉稅制中的壹個主要稅種。
營業稅的特點:
(壹)征稅範圍廣、稅源普遍
營業稅的征稅範圍包括在我國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和銷售不動產的經營行為,涉及國民經濟中第三產業這壹廣泛的領域。第三產業直接關系著城鄉人民群眾的日常生活,因而營業稅的征稅範圍具有廣泛性和普遍性。隨著第三產業的不斷發展,營業稅的收入也將逐步增長。
(二)以營業額為計稅依據,計算方法簡便
營業稅的計稅依據為各種應稅勞務收入的營業額、轉讓無形資產的轉讓額、銷售不動產的銷售額(三者統稱為營業額), 稅收收入不受成本、費用高低影響,收入比較穩定。營業稅實行比例稅率,計征方法簡便。
(三)按行業設計稅目稅率
營業稅與其他流轉稅稅種不同,它不按商品或征稅項目的種類、品種設置稅目、稅率,而是從應稅勞務的綜合性經營特點出發,按照不同經營行業設計不同的稅目、稅率,即行業相同,稅目、稅率相同;行業不同,稅目、稅率不同。營業稅稅率設計的總體水平較低。
納稅人的營業額為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向對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壹)運輸企業自中華人民***和國境內運輸旅客或者貨物出境,在境外改由其他運輸企業承運乘客或者貨物的,以全程運費減去付給該承運企業的運費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二)旅遊企業組織旅遊團到中華人民***和國境外旅遊,在境外改由其他旅遊企業接團的,以全程旅遊費減去付給該接團企業的旅遊費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三)建築業的總承包人將工程分包或者轉包給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額減去付給分包人或者轉包人的價款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四)轉貸業務,以貸款利息減去借款利息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五)外匯、有價證券、期貨買賣業務,以賣出價減去買入價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六)財政部規定的其他情形。
營業稅稅率
壹、交通運輸業 3% 陸路運輸包括鐵路運輸、公路運輸、纜車運輸、索道運輸及其他陸路運輸。
水路運輸 打撈,比照水路運輸征稅。
航空運輸通過空中航線運送貨物或旅客的運輸業務。 通用航空業務,航空地面服務業務,比照航空運輸征稅。
管道運輸
裝卸搬運
二、建築業 3% 建築
安裝
修繕
裝飾
其他工程作業
三、金融保險業 5% 金融業務包括貸款、融資租賃、金融商品轉讓、金融經紀業和其他金融業務。 貸款包括自有資金貸款和轉貸。典當業的抵押貸款業務,按自有資金貸款征稅。人民銀行的貸款業務,不征稅。
保險 壹年期以上返還性人身保險業務免征營業稅。
四、郵電通信業 3% 包括郵政、電信
郵政包括傳遞函件或包件、郵匯、報刊發行、郵務物品銷售、郵政儲蓄,其他郵政業務。 郵政部門銷售集郵商品,征收營業稅。
電信包括電報、電傳、電話、電話機安裝、電信物品銷售及其他電信業務。
五、文化體育業 3% 包括文化業、體育業
文化業包括表演、播映、其他文化業。 經營遊覽場所的業務,比照文化業征稅。
體育業包括舉辦體育比賽,為體育比賽或活動提供場所。
六、娛樂業 20% 經營歌廳、舞廳、卡拉OK歌舞廳、音樂茶座、高爾夫球、壁球、網球等項目。
經營射擊、遊藝機、跑馬、狩獵(包括釣魚)、遊艇、賽車(專供兒童娛樂的遊艇、賽車除外)等遊藝項目
5% 臺球、保齡球、其他遊藝項目。
七、服務業,包括組織旅遊,提供場所等,5%。
八、租賃業,5%
九、銷售不動產,5%
式述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的區別20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