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國野生藥材資源豐富,但亂采濫獵的情況十分嚴重。為了保護和合理利用野生藥材資源,《野生藥材資源保護管理條例》規定了野生藥材資源的管理原則、國家重點保護野生藥材的種類、野生藥材狩獵采集規則、野生藥材保護區的建立和管理、野生藥材的管理和出口、野生藥材的價格、等級標準、獎懲等。該條例宣布,國家對野生藥材實行保護與獵捕相結合的原則,並為人工種植創造條件。
2.《野生藥用資源保護管理條例》是我國保護和管理藥用野生動植物資源的行政法規。《條例》於1987年10月30日由國務院發布,自1987年2月30日起施行。
3、申辦《野生藥材收購許可證》所提供的材料
1)營業執照原件1份,復印件1份,加蓋允許經營中藥材的企業公章;
(二)《野生藥材收購許可證申請表》壹式兩份;
3)企業應提供全面的企業材料,說明企業的基本情況、機構設置、質量管理和專業技術人員情況;
4)委托他人收購的,提供企業法人簽字蓋章的授權委托書,收購人有效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5)中醫藥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證書原件或中醫藥專業知識培訓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加蓋企業公章;
(六)野生藥材儲藏幹燥場所平面圖1份,標明有效面積、長、寬、高、相關設施和地理位置。
7)中標通知書;
8)申請材料回執;
9)現場檢查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