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條是收到別人或單位送到的錢物時寫給對方的壹種憑據性的應用文。收條也稱作收據。收條也是日常生活中常見的壹種應用文樣式因為收據的填開應以經濟業務的發生為事實依據,在沒有事實存在的情況下,收款收據絕對不能開。單位出具的收條通常是由某壹個人經手,而以單位的名義開據。
收據是企事業單位在經濟活動中使用的原始憑證,主要是指財政部門印制的蓋有財政票據監制章的收付款憑證,用於行政事業性收入,即非應稅業務 。壹般沒有使用發票的場合,都應該使用收據。是重要的原始憑證。收據與我們日常所說的白條不能畫等號,收據也是壹種收付款憑證,它有種類之分。至於能否入賬,則要看收據的種類及使用範圍。內部收據是單位內部的自制憑據,用於單位內部發生的業務,如材料內部調撥、收取員工押金、退還多余出差借款等等。這時的內部自制收據是合法的憑據,可以作為成本費用入賬。單位之間發生業務往來,收款方在收款以後不需要納稅的,收款方就可以開具稅務部門監制的收據。行政事業單位發生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可以使用財政部門監制的收據。單位與部隊之間發生業務往來,按照規定不需要納稅的,可以使用部隊監制的收據,這種收據也是合法的憑據,可以入賬。
《中華人民***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三十六條 跨規定的使用區域攜帶、郵寄、運輸空白發票,以及攜帶、郵寄或者運輸空白發票出入境的,由稅務機關責令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丟失發票或者擅自損毀發票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