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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法學與稅務會計的區別及聯系

稅務會計是以現行稅收法律法規為準繩,運用會計學的理論、方法和程序,對企業涉稅事項進行確認、計量、記錄、申報、納稅的專業會計。稅務會計從財務會計分離而來,與財務會計、管理會計構成會計學科的三大分支。有會計學專家認為,現代企業會計是以財務會計為核心,以稅務會計和管理會計為兩翼的企業會計體系。   1.會計與稅收的基本關系

稅收和會計是經濟體系中的兩個重要分支,二者相互區別又相互聯系。會計工作能為稅收提供相應的信息支持,稅收工作的開展要以會計核算的數據為依托,稅收征納的處理結果會及時反饋給企業會計,能為企業的利潤計算提供相應的數據信息。會計制度是以會計目標作為支撐的,會計目標的制定又能影響到會計制度的處理程序以及核算原則。

近年來,我國會計制度不斷完善,會計核算工作逐步強調謹慎原則,會計工作的業務處理程序和方法偏重於對經濟實質的重視,但是目前還有許多措施與稅收的目標原則相抵觸。稅收是國家依據法律條文對納稅人進行征稅的行為,是國家增加財政收入的主要形式。稅收法規的制定,對企業的納稅行為起了導向和調控的作用,是壹種強制執行的政策,納稅人缺乏自我選擇權。2.稅會關系模式與協作思路、由於微觀經濟理論與宏觀經濟理論存在差異,所以會計制度與稅收法規存在統壹與分離兩種基本模式。稅會模式是以宏觀經濟理論為基礎的,它強調會計制度與稅收法規的統壹,稅會職能側重於為政府部門提供控制與管理服務,政府部門強制執行相應的會計準則;但是以微觀經濟模式建立的稅會模式,強調二者的分離,而我國的稅會關系壹般表現為分離的模式。要正確處理稅收法規與會計制度的關系,必須實事求是,根據我國的具體國情以及經濟發展方式相壹致。目前,我國的稅收監管體系尚不完善,會計制度的確立應該遵守“會計信息服務於宏觀經濟管理”的`原則,另外,制度制定應該實事求是,充分利用稅收工作對會計信息的依賴性,同時要充分發揮稅收的反饋作用,指導企業的會計工作,進壹步實現會計制度與稅收法規的良好協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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